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窝藏吸毒人员


什么是组织卖淫罪,组织卖淫罪如何处罚?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一)数量标准非法持有毒品罪规定了2档刑期:一个是数额大,在7年以上至无期并处罚金;一...

窝藏吸毒人员

谢友林律师


谢友林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居间人在贩毒人员和购毒人员之间牵线搭桥,促成毒品交易的,不论居间人是否从中获利,刑法对其行为都以贩卖毒品罪的共犯论处。因为,居间人不仅主观上具有帮助他人贩卖毒品的故意,客观上也有积极帮助寻找买主的行为,所以对这类居间介绍行为应以贩卖毒品罪的共犯处理。

窝藏吸毒人员什么叫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如何认定?

一、什么叫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是指明知是毒品或者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而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的行为。

二、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如何认定(一)罪与非罪刑法对本罪没有“数额”和“情节严重”的具体规定,原则上说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行为都可构成犯罪。

司法实践中,要综合全案情况具体分析,不能把一切窝藏、转移、隐瞒的行为都认定为犯罪,如果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数量很小,又是初犯、偶犯,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罚。

(二)本罪与窝赃罪的区别窝赃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款而予以窝藏的行为。本罪保留了窝赃罪的基本性质,所不同的是,本罪的对象是特定的,仅限于毒品和...详细

窝藏吸毒人员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是什么,如何处罚?

一、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是什么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行为。

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窝藏赃物罪、转移赃物罪、收赃物罪及销售赃物罪。(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赃款、赃物既是盗窃、诈骗、走私、贪污、受贿等犯罪所追求的目标,也是证实这些犯罪的主要证据之一。有效、及时地查获赃款、赃物是证实犯罪、揭露、打击犯罪分子的重要手段。

而本罪在帮助犯罪分子处理赃物、赃款,为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创造了条件,严重妨害了公安、司法机关追查、审判犯罪分子的正常活动,本法将本罪规定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章中,其...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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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他人吸毒罪案例

谢友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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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是否构成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主体合格与否很重要。此类犯罪多数是一般主体,也有少数是特殊主体;多数犯罪主体限于自然人,也有少数犯罪既可以由自然人实施,也可以由单位实施,如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等;还有个别犯罪的主体只能是单位,如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

容留他人吸毒罪案例什么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如何量刑,判几年?

一、什么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一)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概念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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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他人吸毒罪案例怎么认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怎么认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认定本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行分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了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