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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盗窃罪量刑若干司法解释


如何理解盗窃数额较大,立案标准是什么?

什么叫盗窃罪

一、什么叫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不法所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在任何国家都是发案...

2013年盗窃罪量刑若干司法解释

谢友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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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盗窃自己家里或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但是也存在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如果家庭成员勾结外人盗窃自己家里的或近亲属的财物,属于共同盗窃行为。构成盗窃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实际操作时,对家庭成员也会与社会上其他同案犯区别对待。

2013年盗窃罪量刑若干司法解释关于自首认定,关于自首的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一、关于自首认定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成立自首需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个要件。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分子未被办案机关掌握,或者虽被掌握,但犯罪分子尚未受到调查谈话、讯问,或者未被宣布采取调查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时,向办案机关投案的,是自动投案。

在此期间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自首。犯罪分子向所在单位等办案机关以外的单位、组织或者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没有自动投案,在办案机关调查谈话、讯问、采取调查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期间,犯罪分子如实交代办案机关掌握的线索所针对的事实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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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盗窃罪量刑若干司法解释故意杀人罪法律如何规定,故意杀人罪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一、故意杀人罪的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的一种。故意杀人罪是故意犯罪中性质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一种犯罪,也是中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少数犯罪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杀人罪的司法解释1、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1999.10.27法[1999]217号):关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要准确把握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的标准:对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结果,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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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最新关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

谢友林律师


谢友林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违法所得的财物和违禁品,是否可以成为侵犯财产罪的对象?例如,抢劫或者盗窃赃物、赌资等,是否构成抢劫罪?回答是肯定的。因为,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且违法所得的财物应没收归公或发还被害人。这些行为的本质仍是对合法财产所有权的侵犯,是符合犯罪的本质特征的。

湖南省最新关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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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我国法律的盗窃罪,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咨询内容:

我儿子今年20了,原先我一直以为他是个乖孩子,结果最近出了件事情,他教唆还在学校的一个十四岁的孩子盗窃,这样情形的话有没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谢友林律师解答: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我国法律的盗窃罪,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这个问题。

一、根据犯罪的其他具体情节和犯罪分子的认罪态度、退赃表现等,进行全面分析,正确定罪量刑。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虽未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但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也可追究其刑事责任:多次扒窃作案的;

以破坏性手段盗窃并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严重的;

入户盗窃多次的;

教唆未成年人盗窃的;

劳改、劳教人员在劳改、劳教期间盗窃的;

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或者管制、监外执行期间盗窃的;

曾因盗窃被治安处罚3次以上或者被劳动教养2次以上,2年内又进行盗窃的;

曾因盗窃被免诉、免刑后2年内,或者因盗窃受过刑罚处罚后3年内又进行盗窃的;

盗窃盲、聋、哑等残疾人、孤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的;

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你儿子的行为属于上面教唆未成年人盗窃的情形,会有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如果还有相关问题,可以直接问我。

遇到《2013年盗窃罪量刑若干司法解释、湖南省最新关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相关的问题?拔打:400-817-8888转1078,资深刑事律师为您免费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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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友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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