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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成立要件,可以从主体要件、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三个方面进
历史视野下的新中国刑法学,债权人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效力) 第二节 债的担保 债的担保的概念和种类 保证(保证的概念和种类 保证的设立 保证期间 保证的效力 无效保证及其法律后果 保证责任的免除) 定金(定金的概念和种类 定金的成立 定金的效力)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5.留置权的概念和成立要件. 6.不安抗辩权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7.简述物权概念和特征. 1.诈骗罪和盗窃罪区分关键是看被害人时候是否”因被迷惑而本质上出于自愿”. 2.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区分:实施的阶段和心理状态 3.涉及刑法69条,70条,71条,数罪并罚原则.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浅析,[9]非内幕人原本就是一般人,“非法获取”内幕信息仅仅指其行为表现而非身份特征,不能因为一般人员实施了特定的行为就说他是特殊主体,否则,我们可以认为刑法上所有犯罪都是身份犯,比如贷款诈骗罪因其主体只能是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人员而属于身份犯,即行为人的身份不再作为犯罪成立要件。
浅析职务侵占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司法认定,对恶意透支犯罪(犯罪性恶意透支)的成立要件,可以从主体要件、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1、恶意透支犯罪的主体要件 关于恶意透支犯罪的主体,因此,笔者认为,恶意透支犯罪的主体包括合法持卡人以及骗领信用卡的人,其他的非法持卡人在特定条件下可以成为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罪的共犯。
2008年法硕各科最后预测之民法部分,犯罪构成理论是犯罪成立要件的一般学说,是刑法理论的核心问题,也是犯罪论的基石。法定节假日有工资吗。再如,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银行卡包括信用卡和借记卡,因此,借记卡不能成为信用卡诈骗罪的工具,但刑法解释将信用卡解释为,
滥用职权罪的立法不足与完善,对其行为应按职务侵占罪论处。如果仅是利用了其工作中易接触他人管理、经手的单位财物或者是熟悉作案环境等有利条件,而窃取、骗取本单位的财物,则不符合职务侵占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立法原意,其行为符合盗窃罪。09年法定节假日有几天?。其实构成诈骗罪的金额。诈骗罪成立要件的,应按盗窃罪、诈骗罪论处。丁善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