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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公河案四罪犯今执行注射死刑

  据新华社昆明2月28日电(记者陈菲 王研)3月1日,制造湄公河“10·5”惨案的四名罪犯糯康(缅甸籍)、桑康·乍萨(泰国籍)、依莱、扎西卡将在云南昆明执行死刑。

  对于案件的最终裁判,一审案件审判长宴晖法官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糯康案的依法审判,体现了我国刑事法律相关规定。案件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证明被告人实施的各项犯罪事实。根据我国刑法,糯康等四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极其严重,依法应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昆明市检察院检察官李凌是糯康案的公诉人之一,她说:“域外案件实现在中国审判,这是一个跨越。既是我国依法行使司法主权的重要体现,也是检察机关维护我国公民合法权益的集中体现。”

  死刑复核裁定书下达后,对糯康等四名罪犯采取什么方式执行死刑,成为公众讨论和关心的问题。该问题也受到了国际社会的关注。

  按照中国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式执行。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是中国最早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的法院之一。

  “注射死刑更能体现司法文明。因此,对糯康等四名被告人执行死刑也将采用注射方式。”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蔡顺斌说,死刑执行后四名罪犯骨灰、遗书及遗物等的移交,也将体现我国司法制度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文明执法的法治诉求。

  昆明中院法官杨晓萍是案件一审合议庭成员,她在2月24日向糯康宣读了最高法院死刑复核裁定。“糯康已经知道要被执行死刑,我们已经安排相应翻译人员和他聊天,进行心理辅导,目前糯康情形相对稳定,没有特别事情发生。”杨晓萍说。

  据杨晓萍讲,糯康曾提出他有10个子女,希望见见他们,但已记不清他们的电话号码。“我们已经向领事馆通报了糯康的情况,目前没有接到要求会见糯康的申请。”

  据悉,根据泰国驻昆总领事馆的照会和部分罪犯家属向所在国领事馆提出的探视申请,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法院于28日上午安排泰国驻昆明总领事馆官员及部分家属进行了探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