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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煤矿事故6人被以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罪立案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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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煤矿事故6人被以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罪立案查处
2011-05-09 16:20:27   来源:珠江网   评论: 点击:

珠江网讯(通讯员 王建生)2011年4月,宣威市连续发生“4.03”、“4·15”两起矿难瞒报事故,“4·15”矿难被国务院通报。瞒报事故被披露后,曲靖市检察部门及时介入事故调查,并于近日分别以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对宣威市煤炭局宝山煤管所所长夏某、海岱煤管所所长刘某等6人立案进行侦查。

    据检察院调查情况显示,2010年3月,宣威市宝山镇包村煤矿就开始超出《采矿许可证》范围,在1850水平未安装瓦斯监控系统,超层越界进行采掘作业。身为宣威市煤炭局宝山煤管所所长的夏某、副所长符某、挂矿监管员丁某、尹某4人都未曾履行其职责。2011年4月3日,该矿井发生瓦斯爆炸,造成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93万元的安全责任事故。

  “4·15”事故:还未经检查验收,宣威市海岱镇杨梅山煤矿就组织工人轮班下井违规生产。作为该市煤炭局海岱煤管所所长的刘某、副所长何某对该矿违规开采行为不制止。2011年4月15日,该矿井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2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353万元的严重后果。事故发生后,为应付调查,他二人召开了由该矿法人代表吕某等相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就事故发生时间、死亡人数等情况进行密谋串通,统一口径进行谎报,致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受到延误。

    日前,云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波在事故现场调研时表示:检察部门将认真调查、分析事故原因,认真查处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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