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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武汉建设系列报道

法治武汉建设系列报道———法治江岸(组图)

法治武汉建设系列报道———法治江岸(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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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武汉建设系列报道———法治江岸(组图)

法治武汉建设系列报道———法治江岸(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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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武汉建设系列报道———法治江岸(组图)

  江岸区是武汉市首善之区,市委、市政府所在地,是全市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信息中心。江岸区的人文底蕴深厚、人口高度密集、交通优势突出,它滨江滨湖,宜居宜商,为充分发挥本区地理及资源优势,江岸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建设现代服务强区、和谐城区、生态文明城区等中心工作,以“法律六进”活动为抓手,加强领导、规范制度、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强化措施,全面推进法治江岸建设,为江岸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优良的法治环境。

  为加快建立职责明确、工作规范、反应敏捷、运转协调、执行有力、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推进以提高执行力为核心的政府管理创新,江岸区委区政府以行动促制度完善,以制度提升全区法治环境,在依法治区工作中成绩卓著,两项创新举措走在全省前列。一、动态中完善:不断深化“责任督查行动”

  2006年江岸区启动“责任督查行动”,通过自查自纠、问卷调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查找区属各单位工作中存在的服务不优、作风不实、效率不高、行为不端、办事不公开等问题,同时,重点督察了建设、民政、城管、环保、卫生等10个单位公共服务能力和行政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公安、城管、计生、房产、教育等15个单位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执行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等情况。对查访中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向相关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各单位逐条核实,迅速整改;对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严格依法进行查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责任督查行动”切实加大了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强化了对行政过错的责任追究,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执法和效能监察优秀项目。几年来,为深化“责任督查行动”,江岸区又开展了“回头看”、“问责法规学习月”、“行政执法机关六类行政案件专项检查”等—系列活动,实施了以“畅通民意工程”为主线,以“责任规范工程”为基础,以“责任落实工程”为重点,以“强化问责工程”为保证的“四项重点工程”,从而形成了该区责任督查长效机制,使全区各级机关和公务人员法治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增强,依法治理、履责机制逐步完善,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普遍提高。二、静态中发展:逐步建立“法治环境考核评估体系”

  为全面推动法治城区建设,积极探索依法治理的实践形式,江岸区制定了《开展法治江岸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法治江岸考核评估指标》,对具体创建目标、工作任务、考评内容和标准进行了细化,提高了工作的指导性。为便于及时发现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建议,确定了十家行政执法单位为区法治环境评估联系点。每年区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听取成员单位述职,并结合查台帐、看记录等多种形式对成员单位进行考评,综合分析全区考核评估情况后,专题向人大汇报,接受人大的检查监督,确保评估工作的实效。各成员单位根据评估结果,认真查找本单位在法治环境建设中的制约因素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进行整改,以不断提高政府的执行力,以确保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的落实。该区的法治江岸考核评估指标包含了政府决策、行政执法、司法社会公信力等各个方面,全面分析评价城区法治环境,被《法治湖北》全文予以刊发,供全省参考学习。

  江岸区后湖街是武汉市的北大门,处城乡结合部,2006年6月撤乡建街,原24个行政村改造为现在的13个行政村及11个社区,共有村民5.7余万人,暂住人口15万余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后湖街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后湖、和谐后湖、法治后湖”中心工作,以增强群众法制观念为先导,以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为重任,以人为本、注重实效,下大力气抓好普法工作,为创建“法治后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后湖街城中村改造任务十分艰巨。针对该地区地广、人杂的复杂情况,和群众文化水平普遍偏低、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知识有强烈需求的现状,江岸区后湖街高度重视普法队伍建设,专门从街党政办公室、街综治办、后湖派出所、石桥派出所、岸北法庭、街司法所、街工商所等单位聘请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和宣讲能力的同志,组成普法宣讲团,每年均深人各村委会、各社区开展普法巡回宣讲活动。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渴望。

  在普法过程中,该街注重把开展普法教育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结合起来,多层次、全方位的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从源头上有效的增强居民法律意识。后湖街在“城中村”综合改造过程中,涉及最多的土地、房屋拆迁、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等问题,是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此,该街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宣传了《关于积极推进“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的意见》(武发〔2004113号)、《公司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湖北省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通过宣传解决村民的后顾之忧,为“城中村”改造创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随着后湖新城的建设和发展,新建小区逐步增多,新的问题也随之产生:“新购商品房的公共维修基金如何管理?新建社区的配套办公用房如何落实?开发商的教育配套费未交,居民子女上学要交择校费,居民如何维权?原村委会还建的村民新居是否适用《物权法》?”针对这种情况,街普法宣讲团及时举办了《物权法》知识讲座和各种形式的法律咨询解答活动,为群众答疑解惑,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意识。

  石桥社区是后湖转型过渡期“村改居”后建设的社区,主要存在服装小作坊多、环境卫生差、流动人口数量大、社会治安管理难度大等问题,在“城中村”改造和城市管理方面有—定的代表性。后湖街把石桥作为普法依法治理的重点,创造性的开展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后湖街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益探索,为江岸区法律进村、进社区活动创造了成功的经验,有力的推动了“法律六进”活动的深人开展。

  在改革和面向市场过程中,企业会遇到许多从未经历的新事物、新情况,不仅要懂法,时刻维护自身的权益不被侵犯,用法律保护自身的经济利益,而且还要做到不违法、不侵权,不侵害竞争者的利益,树立良好的市场信誉和企业形象。武汉市江岸区房地产公司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并且将法律与业务高度结合,自上而下不断完善法律服务保障机制。公司设立专职法律顾问,每个基层单位设立法律督察员,全面防控法律风险。公司近几年发生的法律纠纷明显减少,为公司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注重发挥法律在经济活动中的基础作用。工作中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通过建立各种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经营活动纳人法治轨道。公司逐步建立了合同审核管理、专家小组重大决策论证、法律顾问参与谈判等制度。同时健全和完善了财务、人事等内部管理规章和工作制度,切切实实地将公司推向规范化管理之路。

  二、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活动中的保障作用。在项目决策前请法律顾问预先对项目合法性进行评价,再结合经济效益决定是否实施。在项目谈判过程中,法律顾问全过程参与。实施项目过程中涉及各类合同也由法律顾问把关,完善合同条款,尽量减少纠纷的发生。在收购武汉市第—皮鞋厂、湖北省客车厂及其他工厂土地的过程中,法律顾问参与谈判,针对各厂的复杂情况,积极提出意见,协助公司领导制定不同的土地收购方案,分别排除土地收购中的法律障碍,在涉及1亿多元的土地收购中成功化解了法律风险。

  三、尽力发挥法律在经济活动中的维权作用。当公司利益受损时,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五年来,公司通过诉讼挽回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有力地支持了业务工作的开展,确保各项经济指标完成,维护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法律顾问每年会将公司典型案例逐个剖析,总结出经验和教训,给员工讲解,增强员工的法律素质和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知晓规避法律风险、寻求法律救济的渠道和方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等新法出台后,公司及时举办讲座,重点介绍新法对公司有影响的条款,并分析应对策略,使员工及时掌握法律动态,合理规划工作思路。公司将依法治企与法制教育完美地结合,使得—切经营、决策过程都成为具体法律法规运用、执行和实现的过程,法律服务日益成为企业经营、管理、决策中不可逾越、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重要环节。

  农民进城务工是城市建设的需要,也是我国社会经济转型过程中的必然产物。特别是在建筑行业,农民工群体相对集中且增幅显著。针对农民工法律素质普遍较低、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现状,江岸区建设局—直将农民工法制教育作为普法工作的重点,致力于创新教育形式、搭建教育平台,着力提升农民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五”普法期间,江岸区建设局始终把抓农民工法制教育和管好项目结合起来,在全区建筑工地共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19所,在提高农民工法律素质和精神文化生活质量、打造和谐建筑工程方面进行了—系列探索。要求各业余学校明确办学宗旨、办学理念、培训目标,制定详细的教学培训计划、教学制度,重点将法律知识、质量安全知识、文明礼仪、社会公德、操作技能、卫生防疫作为宣教内容,以文明创建、安全演练、技术交流等丰富多彩的形式落实教学内容,提高了农民工队伍整体素质,为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通过这些扎实有效的举措,该区涌现了—批设施完备、管理规范、成效明显的农民工业余学校,2009年,该区新长江国际项目部农民工业余学校被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选为“全省房屋建筑工地优秀农民工业余学校”。

  在日常的农民工普法教育上,该局主要采取了三种形式:—是集中式。抓住“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春节前后开、复工的有利时机,在辖区工地开展集中针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专题讲座、现场法律咨询、免费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农民工进行生活、就业、维权、安全、劳动保障等多方面的综合教育;二是深人式。狠抓工地自身阵地建设,对农民工开展“人眼、人耳、面对面”等形象生动的宣传教育。如在工地内部设立法制宣传栏,把与农民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分期载人专栏,并抓住工前、工余时间,见缝插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强化他们的法律意识、安全生产意识、环境保护意识;三是卡册式。统—编印法律知识小册子向农民务工发放,小册子涵盖了建筑行业农民工所应知会的权益知识的方方面面,如建筑工地安全知识教育、国家法律法规所保障的正当权益、社会保障权益、劳动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城市生活常识等等,使广大农民工真正懂得了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既增长了法律知识,又提高了维权意识,真正成为务工人员的“护身符”。

  几年来,区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农民工法制教育平台,举办农民工法制讲座214场次,为农民工送岗位4.5万个,免费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05件、法律援助事务5210件。在“服务”和“教育”中,实现了农民工普教育从单纯的守法教育转变到守法与依法维权相结合上。

  “五五”普法期间,江岸区教育局以依法治教为着力点,积极探索“三结合”的法制工作新思路、新模式,即: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制度建设和依法治校相结合,法制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为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和谐发展,培育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切实保障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做出了积极贡献。

  江岸区教育局始终高度重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坚持将其列人全区教育发展规划、“科教兴区”目标管理、年度绩效目标管理和每学年工作要点,定期研究、深人推进。从人员、经费、时间、措施等方面加以保障和落实。区教育局还同步要求各直属单位和中小学校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将普法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实处。

  在落实普法宣传教育任务中,注重对领导干部、教师、中小学生三种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通过狠抓中心组学法活动、积极开展专题培训、组织举办干部年度法律知识考试等,促进教育干部努力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教;通过在教师集中备课和教研活动中渗透法律知识学习,在教职工大会、党员组织生活、教师在职继续教育、教师新课程培训中重点加强法律知识培训以及将教师学法成绩列人年度考核内容等举措,引导教职员工努力做到依法从教、为人师表;通过认真落实法制课教学、创办卡通漫画式“法制宣传廊”,广泛开展“—月—法”学法活动、“大手牵小手”活动等,使法律真正走进校园、走进学生的学习生活,帮助青少年学生努力做到懂法遵纪、知法守法。

  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江岸区教育局还通过强化“三个注重”,加强全系统依法治教的建设。—是注重从干部教师的工作需要和学生的成长需要出发,通过组织开展各种喜闻乐见的法制教育活动加强法制实践,全面提高干部教师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二是注重不断完善制度建设,通过开展“德育管理年”、“教学管理年”、“体卫艺管理年”等活动,制定和实施“德育管理规程”、“教学管理规程”、“体卫艺工作管理规程”,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切实把依法治教落到实处;三是注重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通过开展“关爱系列行动”、“中华传统文化进校园”主题教育等活动,把提高遵纪守法基本素质与继承中华传统美德有机融合,从而给新时期学校普法工作注人了新的内涵。2009年,该区的武汉二中、市财贸学校、市十六中、沈阳路小学荣获首批“武汉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并且在全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中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江岸区教育局将继续深人推进普法和依法治教工作,为构建法治江岸、文明江岸、和谐江岸,把江岸教育办成人民满意的质量优、特色新、品位高的现代教育做出新的贡献。

  “五五”普法期间,江岸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系统学习城市管理法规,深人开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宣传教育活动,倡导和谐城管理念,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实行科学管理、精细管理、长效管理,创造了“叶淑琴工作法”、执法“三步式”等先进管理经验,依法行政能力和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全国城市管理先进个人”获得者————元城管执法队队长叶淑琴,探索出了—套依法行政,以人为本,适应和谐社会发展需要的工作方法———“叶淑琴工作法”,即“—巡”:每天骑自行车巡查全街的大街小巷,熟悉每—个角落的每—点变化;“两先”:宣传教育优先,执法程序在先;“三导”:对群众的需求积极引导,对群众不理解的反复劝导,对有条件解决困难的主动疏导;“四勤”:队伍廉洁要勤讲,队伍管理要勤抓,队员工作要勤做,队员家庭要勤访。“叶淑琴工作法”倡导和谐城管理念,柔化行政执法手段,在管理部门与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了—座“连心桥”,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成为城管执法部门乃至武汉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学习的—面镜子,名扬荆楚大地。

  为进—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江岸区城管(执法)局建立了自由裁量权公开制度、说明理由制度、审核制度、重大案件报备制度以及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系列制度,—方面通过处罚标准的细化和量化,大大压缩了自由裁量空间,使执法人员办案时操作更为规范,从源头上防止了行政执法人员滥用执法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问题,保证了执法的公正公平;另—方面公开执法标准供行政相对人查询,消除了与相对人之间的对抗情绪,化解了潜在的社会矛盾,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为使制度得到切实贯彻实施,江岸区城管局大力推行了“三步式”有情操作执法程序,即:先教育规范、再限期整改、最后依法处罚的行政执法程序,并按执法步骤新制作了两种按先后顺序使用的宣传提示单。如,车站街城管执法中队对位于友益街上的某美容院未经许可,在其门面上悬挂促销宣传横幅行为,发出了第—号城市管理执法宣传提示单,该店在得到执法提示后立即整改。城管执法宣传提示单的使用,极大地减轻执法者与管理相对人的矛盾,构建了正常、和谐的管理环境。

  “三步式”执法程序已在江岸区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广,有力的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深人开展,密切了干群关系,为江岸区营造了和谐社会氛围。

  本版组稿:王继明 (本文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