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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二分院多举措推进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

  本报讯(记者张三清 通讯员刘洪记)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省检二分院把强化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管理工作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切入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今年截止目前,该院共接待律师126人次,其中申请会见15人次,安排阅卷59人次,案件信息查询49人次;发现律师不适格3人次,违规执业1人次,未收到执业律师任何投诉。

  此前,该院在办公场所极其紧张的情况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增加一间办公室,专门作为律师接待和阅卷室,为律师提供便利工作的环境,并设置专用阅卷办公桌和沙发,配置大屏幕阅卷电脑、高速扫描仪、复印机等先进设备,同时利用液晶显示屏不间断播放案管工作制度、工作流程以及工作进展情况。

  结合工作实际,该院出台《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实施办法(试行)》等五项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等规定,细化了听取律师意见、受理投诉等工作流程,严格规范使用接待用语,做到接待工作文明规范,有章可循,切实保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建立《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登记表》、《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预约阅卷登记表》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阅卷登记表》三本台账,认真做好登记,规范备案工作。严格按照省检院《关于规范收取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复制案卷材料工本费用的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收费,对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辩护律师免收复制案卷材料费用。

  该院严格依照《海南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资格审查指引》,对照查验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法律援助公函)等是否合法有效,仔细审查提供的身份资格证明,有效提高了律师资格审查效率。通过正义网等媒体公布律师阅卷预约电话,并指定专人负责接听,及时安排律师阅卷。同时对移送起诉的案件全部进行全卷扫描,及时建立电子卷宗,确保律师阅卷电子化,进一步方便、规范律师阅卷工作。坚持开门纳谏,在律师阅卷后,认真听取和收集律师意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切实提升服务质量。此外,结合教育实践活动,专门邀请相关律师代表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并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