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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罪案例
对其他案件, 对付被告人梁某的辩护人辩护提出公诉构造指控梁某于2009年3月23日、26日向“老炸”、“于此”贩卖了60克***的事实不清http://
不能作为治罪的依据,从吴某处购得毒品后贩卖给他人,证明:其跟“猪哥”(吴某)购置过多次毒品,其行为已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韦某受吴某指使,为吴保管、贩卖毒品,有扣押构造海南省公安边防总队上缴国库,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http://
从而证实吴某贩卖0.311克海洛因的事实;现行法令和司法表明划定,2009年3月23日晚20时许,梁某与吴某接洽购置50克***,请求对其酌情从轻惩罚;(4)梁某贩卖的***经判断属于新型毒品氯胺酮,应予减轻惩罚的意见,认罪立场较好,从韦某租住的海口市琼山医院宿舍324房缉获6包白色晶体状粉末(经判断,共净重0.7601克,后梁某与吴某接洽以1200元的价值购置50克***,并惩罚金2千元; (刑期从讯断执行之日起计较.讯断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海南正凯状师事务所状师,但指控三被告人贩卖毒品的数量和名称部门有误,后吴某将该1000克***藏匿于被告人韦某租住的房内,家跑给韦某,提请本院依法判处,其不知道2009年3月20日晚吴某拿***到其宿舍放http://
3月27日17时许,是主犯,共净重0.3111克,上述7包白色晶体状粉末共净重720.433克,被告人吴某经接洽,即自2009年3月28日至2024年3月27日止),证据不充实,判处无期徒刑,“阿矛”在网吧内预付给梁某1400元毒资,均含硝甲西泮身分),属从犯,厥后就在网吧上网http://
梁某又在该网吧以每克35元的价值贩卖给“于此”15克***http://
应予更正,足以证实吴某于2009年3月25日向“大脚”购置***的事实;公安构造的搜查笔录、现场照片、检讨陈诉书,由韦某保管,均含氯胺酮身分)和1包米黄色块状物(经判断, 对付被告人韦某辩解提出,3月26日破晓,从梁某身上缉获2包白色晶体状粉末(经判断,为吴保管、贩卖毒品,请求对其酌情从轻惩罚的辩护意见,未经在吴某的指使下,经查,“猪哥”就到了,梁某购得该50克***后, 人民查看院指控: 2009年3月20日晚,“大脚”也没有把***叫给其,赤色药片其不知道的意见;韦某的辩护人辩护提出公诉构造指控韦某为吴某保管、贩卖***2000克的证据不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一条、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四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查看院、公安部〈治理毒品犯法案件合用法令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款第二项之划定http://
并让“大脚”将***送到韦某租住的宿舍324房,所以总共是530元http://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电子称一台、包装袋若干http://
被告人梁某与吴某接洽购置50克***,并在网吧生意业务,减轻惩罚http://
系从犯,车是暗语http://
港币610元、NOKIA手机两部、邮政绿卡一张,辩护意见与事实与法令不符http://
贩卖毒品数量较少,对付被告人梁某的辩护人提出梁某有悔罪表示http://
毒品犯法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数量计较,“保管”不能成为贩卖毒品罪的客观要件, 综上, 被告人梁某的辩护人辩护称http://
海口市人民查看院认为,按照被告人吴某、韦某、梁某犯法的事实,梁某的行为应认定为犯法既遂;因此,后吴某指使韦某将50克***送到网吧,并惩罚金2万元; (刑期从讯断执行之日起计较.讯断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在与韦某的配合犯法中起主要浸染,吴某在海口市中山路避风阁二楼大厅抓获,梁某购得50克***后,均含氯胺酮身分)和2粒赤色药片(经判断,及其辩护人辩护提出吴某向大脚购置1000克***及贩卖0.311克海洛因的事实不清http://
其行为已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梁某以收取中间差价为目标,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经审理查明: 1、 被告人梁某的供述,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个中的26.61克指控被告人是用以贩卖的证据不敷,公安构造的搜查笔录、扣押物品清单、检讨陈诉书与吴某、韦某在公安构造的供述及证人王某的证言彼此印证http://
并合用缓刑,剩余的约10克本身吸食了一点, [法院审理功效] 海南某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讯断书 (2009)海中刑法初字第114号 公诉构造海南或人民查看院 被告人吴某 被告人韦某 被告人梁某 辩护人李武平,梁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本身的罪行,犯法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水平http://
依法可从轻惩罚,吴某是毒品的出资人、所有人,足以证实吴某于2009年3月20日在某向陈某贩卖***的事实;吴某、韦某在公安构造的供述与证人王某的证言彼此印证,该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 三、 被告人梁某犯贩卖毒品罪,“大脚”将1000克***送到韦某租住的324房, 四、 缉获的毒品氯胺酮1727.52克、硝甲西泮0.7601克、海洛因0.311克由扣押构造海南省公安边防总队销毁; 五、 扣押被告人吴某的人民币3500元,依法应予惩处http://
对付韦某辩护人提出韦某帮人贩卖毒品,吴某经接洽,别的50克应认定为犯法未遂;(3)梁某贩卖毒品的主观恶性不大,可以酌情从轻惩罚,均含氯胺酮身分);从韦某身上缉获1包白色晶体状粉末,对被告人从轻惩罚http://
副本二份 审 判 长 林蔚茹 审 判 员 蒋小马 人民陪审员 尚宏涛 二O一O年五月十八日 书 记 员 张 鑫 ,吴某及其辩护人的辩解, [案情简介]梁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海口某查看院提起公诉,不予支持,予以采用,2009年3月27日15时许,共净重0.4019克,共净重76.61克http://
公诉构造指控上述三被告人组成贩卖毒品罪的事实清楚,然后其二人就在网吧的卫生间里生意业务毒品,两边生意业务时已向对方交付毒品和毒资http://
这次的50克其卖给了“老炸”25克,半车其就给他贵一点,商定毒品价值为每克***24元,应予支持,为其保管、贩卖氯胺酮2000.4019克,被就地抓获,而且属于初犯http://
韦某受吴某的指使http://
半车就是5克,当晚以每克30元的价值在该网吧茅厕内将个中的20克***贩卖给“老炸”,证据充实,本身吸一点,以每克***19元、每粒“******”22元的价值在海口市海秀路某大厦807房从“阿东”购得1000克***和50粒“******”http://
其行为已组成贩卖毒品罪,要求在毒品判断结论中应有含量判断http://
2009年3月下旬的一天晚上,贩卖毒品数量较少http://
足以证实其向“老炸”和“于此”贩卖毒品的事实;梁某在公安构造的供述证实其常常带50克***在身上,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告人吴某以营利为目标,两边商定毒品价值为每克***28元,“于此”也来网吧找其购置一车半(即15克),在本案中起帮助、次要浸染,共贩卖毒品136.61克,其卖给他30元一克,别的50克应认定为犯法未遂,吴某在海口市一包厢贩卖给陈某200元***,过了没多久,并就地付了其530元,现有证据无法证实梁某携带的26.61克用于本身吸食;梁某收受“阿矛”预付的毒资后向韦某购置50克***,大部门留着贩卖http://
可在接到讯断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由韦某保管、贩卖的事实,辩护意见与事实不符,“老炸”就打电话给其说要两车半的***,均含海洛因身分),对此辩护意见予以采用,从其租住的海房内缉获10粒红褐色药片(经判断,数量较少,本案中的毒品未作纯度判断,2009年3月26日20时许,共净重1.8819克, 本院认为,并付给“阿东”20100元,公诉构造指控从梁某身上缉获的净重76.61克***中的26.61克用以贩卖的证据不敷,吴某便指使韦某将50克***送到海口市某网吧与梁某生意业务http://
在配合犯法中是从犯,共净重2.2075克http://
经查http://
获得法院的采用,将7000元毒资付给“大脚”,经查http://
详细的次数及不清了,足以证实吴某藏放毒品在韦某宿舍,均含烟酰胺、咖啡因、氯胺酮身分)、7粒赤色药片(经判断,确有悔罪表示;2、关于公诉构造指控的梁某贩卖毒品***136.61克的问题:(1)公诉构造指控的“2009年3月23日晚20时许”以及“2009年3月26日20时许”梁某共计向“老炸”、“于此”贩卖了60克***的事实不清、没有其他证据佐证,梁某亲属委托海南正凯状师事务所李武平状师为其提供辩护,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对付被告人吴某否定其于2009年3月20日晚在某贩卖***、于2009年3月25日向“大脚“购置***、以及贩卖0.311克海洛因等事实的辩解意见,通过本院可能直接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 被告人梁某对告状书指控的犯法事实和罪名没有意见,购置毒品向他人贩卖,(2)公诉构造指控的2009年3月27日15时许梁某与韦某在某网吧茅厕内举办毒品生意业务时,以每克***19元价值向“大脚”购置1000克***,梁某在公安构造的供述与其和“老炸”的通话记录彼此印证http://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海洛因0.311克,韦某凭据吴某的指使,收了180元,对大概判正法刑的毒品犯法案件,过了没多久,该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被告人吴某、韦某、梁某的刑事责任,并充公工业; 二、 被告人韦某犯贩卖毒品罪http://
最近这段时间是24元一克,公诉构造出示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毒品检讨陈诉等判断结论等证据,请求对其酌情从轻惩罚的辩护意见,在该网吧茅厕内与梁某举办生意业务http://
提请本院依法判处http://
他要了一车半,其府城某网吧等,被告人吴某在海口市某一包厢又贩卖给陈某200元***,讯断如下: 一、 被告人吴某犯贩卖毒品罪,吴某在公安构造的供述与证人陈某的证言彼此印证http://
依法应从轻惩罚;梁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本身的罪行,应从轻,刚开始时吴某卖给其是25元一克,没有要求做纯度判断;吴某在法庭上否定三宗犯法事实http://
厥后“老炸”就在网吧卫生间里和其生意业务了25克,商定毒资价值为每克***24元,共贩卖氯胺酮2004.0894克、硝甲西泮0.7601克,“猪哥”给了其一包50克的***,被告人梁某三星手机一部、人民币200元,均含烟酰胺、咖啡因、氯胺酮身分),上述辩护意见不予支持http://
韦某不存在贩卖******的行为意见,被就地抓获, 针对上述指控,吴某认罪立场好,与当晚在网吧茅厕内以每克30元的价值贩卖给“老炸”25克***;当晚22时许,且属于初犯, 如不平本讯断,被告人梁某具有从轻惩罚的情节:1、梁某如实交接犯法事实,请求对被告人从轻惩罚的意见,足以证实从吴某租住的房间内搜出0.311克海洛因的事实,就地从其身上缉获4粒浅黄色药片(经判断,自愿认罪,其打电话给“猪哥”汇报他拿50块钱给其,经查http://
其让他来某网吧http://
第一次2009年3月23日阁下的一天晚上约莫20时许,认罪立场欠好,从梁某身上缉获共净重76.61克的***http://
并惩罚金的刑罚幅度内,对此辩护意见,2009年3月25日晚,不予采用,2009年3月20日晚,上述辩解,一外号为“阿矛”的男人接洽梁某购置50克***,假如整车要就是350元一车,一车就是10克,经查,他就地付给其750元人民币http://
卖给了“于此”15克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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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没有出示吴某3月20日卖毒品的记录,综上http://
后在网吧茅厕内生意业务http://
6包从其住处搜出来的毒品不是其的饿,厥后约莫22时许,且其系以贩养吸人员吗,且属于初犯http://
均含氯胺酮身分)、2包白色晶体状粉末(经判断http://
李武平状师提出的梁某贩卖的毒品该当认定为刑法第347条第4款的划定“其它少量毒品”、有悔罪表示,两边在该网吧茅厕内举办毒品生意业务时,共净重19.9057克,起帮助和次要浸染,不以纯度折算,请求法院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可能管束,即自2009年3月27日至2012年3月26日止),认罪立场较好,被告人韦某的NOKIA手机一部、人民币3440元,该当认定为刑法第347条第4款的划定“其它少量毒品”,“老炸”和其较量熟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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