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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死刑怎么办
哪些人不适用死刑,什么人不能判死刑?
没收财产如何执行?
一、没收财产刑是什么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的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二、没收财产如何执行根据...
被判死刑怎么办
谢友林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与其他刑罚不同,管制在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可折抵2日刑期。另外,对于经过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外出的罪犯,被许可外出的期间,是可以计入执行期的,但超过许可的时间不能计入执行期;对于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所在地域的罪犯,其外出期间,是不能计入管制执行期的。
被判死刑怎么办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期满后如何处理?
实践中,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期满后如何处理?请看下文。根据刑法第50条和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根据其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表现,死缓判决可作两种变更:1.死缓犯在缓刑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死缓犯在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另需指出的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如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后尚未裁定减刑前又犯新罪的,应当依法减刑后,对其所犯新罪另行审判。
根据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的有关规定,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刑的管辖法院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刑案件的...详细
被判死刑怎么办死刑判决的适用,死刑的执行方式是什么?
一.死刑判决的适用(1)从分则的规定来看。第一,刑法将可以判处死刑的犯罪及其情节规定得较为具体,故并非触犯了死刑条款的行为都必须判处死刑。
例如,刑法第264条规定,只是对“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才可能判处死刑;而不是对任何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盗窃罪都可以判处死刑。
死刑总是与极其严重犯罪的最严重情节相联系,故即使是极其严重的犯罪也不意ζ着一定要判处死刑。第二,除个别条文外,死刑总是与无期徒刑等刑罚方法共同构成一个量刑幅度,故即使是极其严重犯罪的最严重情节,也并非必须绝对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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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的程序限制
谢友林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防卫不法侵害超过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是极为复杂的,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节进行具体的分析,确定是减轻处罚还是免除处罚。一般来说,对防卫过当致人轻伤的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如果具备缓刑的,可以适用缓刑,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死刑的程序限制构成一般累犯的条件有哪些,死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构成一般累犯的条件有哪些一般累犯的构成要件是:(1)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2)刑度条件:前罪的宣告刑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3)时间条件: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之日起或者假释考验期满之日起5年之内。二、死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在中国,死刑分为死刑、缓期2年执行(死缓),与死刑、立即执行两种死刑判决。
死刑又称极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是一种最严厉的刑罚。根据《刑法》第46条的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见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所犯罪刑对国家和人民的...详细
死刑的程序限制什么时候需要停止执行死刑,什么时候需要暂停执行死刑
一、什么时候需要停止执行死刑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但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立即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1.在执行前发现裁判可能有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