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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辩护律师】
补充说明
深圳辩护狂刑事律师网曾多次成为涉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罪轻、无罪等精彩辩护。职务侵占罪的多次刑事辩护经验造就了我们对职务侵占罪案件的敏捷的判断能力、精确的把握诉讼核心、在职务侵占罪涉案证据的攻守驾轻就熟。
辩护狂认为通常涉及职务侵占罪的刑事诉讼就像一座冰山,只有其中的1/5的诉讼事实在诉讼过程可以被司法机关所认知考证的,余下的4/5则是因为各种司法实践原因而被“隐藏”着的。对未经训练的普通人而言,往往认为这“隐藏”着的4/5的证据、事实在法庭上不足为证,然而,它其实正是整个诉讼中最重要和最有价值部分。总体上来说,真理是相对的,职务侵占罪辩护律师的工作主要是关于揭露那隐藏着诉讼事实,凭借详尽的案前准备、高超的盘询的技巧和史诗般的演讲才能在法庭上取胜。
职务侵占罪的刑法条文: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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