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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山法院故意伤害罪办案随笔
前一阵接手的故意伤害案(轻伤)几经波折,今天上午终于开庭。昨天下去,我到房山看守所会见当事人。这次接待警官没有再提预约电话的事,我出示了“三证”即律所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律师证后,民警又问“带律师证复印件了吗”,北京大部分看守所已经完全按照“三证”标准会见,房山还是稍有不同。
当事人家在遥远的东北边陲小城,父母来趟北京很辛苦,自然盼望儿子能尽早释放,调解的愿望自然很迫切。经过沟通,最后我决定直接与受害人联系。还好,经过与受害人反复协商、沟通,最后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协议签下来了,与法官联系后,即时赔偿款给付到位,达到了双赢。
一大天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