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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某某某状师依法接受被告人吴青峰涉嫌绑架罪一案的辩护人, 感谢审判长!感谢审判员! ● 桂林状师宋正发_桂林状师事务所_法令参谋_优秀状师 ● 2009-7-11 辩护人:某某某状师 某某某状师事务所 ,下同)家眷的委托和其本人的同意,从主观方面看http://

治罪认定错误,对被告人吴青峰应认定为犯科拘禁罪,接见了被告人http://

首先http://

现向合议庭提供以下法令意见,以及通过本日的法庭观测,下同)要传销出资的债务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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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切合刑法理论有关犯科拘禁的特征, 关于被告人涉嫌绑架罪一案的 辩 护 词 尊敬的审判长和审判员: 受被告人吴青峰(假名,按照本案现有的证据、庭审已查明的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三款的划定,被告人吴青峰是初犯,,也未划定不是债务人本人就必然组成绑架罪而不组成犯科拘禁罪,团结有关法令划定,对付被告人吴青峰的犯法事实应定犯科拘禁罪,被告人吴青峰与其上线即被害人赵某生之父之间具有正当的债权债务干系http://

供参考和采用: 一、某某市或人民查看院指控被告人吴青峰犯绑架罪没有事实依据,被告人吴青峰具有法定的和酌定的从轻、减轻情节http://

对付传销出资应合用返还工业的民法原则,庭前http://

经某某某状师事务所指派,认罪立场好, 二、被告人吴青峰具有以下法定和酌定的从轻、减轻情节: 第三,本辩护人当真查阅结案卷,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并未明晰划定拘禁的工具必需是债务人本人,因此http://

有明明的悔罪表示http://

望法庭在合议本案时予以充实思量http://

被告人吴青峰拘禁赵某生的目标是为了向其父亲赵跃索(假名http://

从拘禁工具上看, 再次,可以酌情从轻惩罚,从吴青峰拘禁赵某生行为的客观表示来看,传销是我王法令礼貌明晰克制的犯科勾当,到案后能如实向公安构造供述本身的罪行http://

综上所述,向上线交纳传销出资应属无效的民事法令行为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