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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非法经营罪判几年 刑事辩护第一站律师

深圳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 违法经营怎么处理
什么是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经营怎么判?如何判?
一、非法经营食盐

第八十五条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量刑格*

非法经营食盐20吨以上不满30吨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或罚金刑。非法经营食盐30吨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6吨,刑期增加一年。

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10吨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以上不满25吨的,每增加2吨,刑期增加六个月。

第八十六条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非法经营食盐50吨,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吨,刑期增加一年。

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25吨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吨,刑期增加一年。

第八十七条 *单位犯罪责任人员量刑格*单位犯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量刑格量刑。

第八十八条 *升格量刑特别规定*惯犯、利用委托代销食盐身份非法经营,依照前述量刑格拟处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有期徒刑的,重处10%。

二、非法经营烟草制品

第八十九条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而生产、批发烟草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

(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达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万元;

(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达5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0万元;

(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制品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数额达2万元的。

第九十条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情节特别严重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

三、非法经营电信业务

第九十一条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量刑格*

非法经营电信业务数额在150万元以内的,基准刑为罚金刑;1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20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5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第九十二条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非法经营电信业务数额50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第九十三条 *单位犯罪责任人员量刑格*单位犯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量刑格量刑。

第九十四条 *升格量刑特别规定*惯犯、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非法经营受过两次以上处罚,拟处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有期徒刑的,重处10%。

四、非法经营出版物

第九十五条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量刑格*


第九十六条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非法经营数额2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7万元或者经营报纸1.5万份或者期刊1.5 万本或者图书5 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1 500张(盒)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或者违法所得1 000元或者报刊300份或者图书50册或者电子出版物20张(盒)的,刑期增加一个月。

第九十七条 *单位犯罪责任人员量刑格*单位犯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量刑格量刑。

第九十八条 *升格量刑的特别规定*惯犯、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非法经营受过两次以上处罚,拟处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基准刑为有期徒刑的,重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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