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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认定和量刑
作者:南沙律师网 创建时间:2010年1月31日 阅读:()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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