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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城市建设意见征集“十大热点”出炉
围绕“党委依法执政、地方立法建设、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平正义、社会安全秩序、经济法治建设、法律服务质量、法制宣传教育、基层民主法治、法治监督效能”法治城市建设测评指标体系,从3月下旬开始,成都市创建全国法治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报刊、电视、网络,面向全市人民群众征集对《成都市法治城市建设测评体系》设计的意见和建议,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发出征集意见和建议的公开信,并依托全市243个基层司法所召开了1000余场群众座谈会,与23000多名群众进行了面对面的广泛交流,认真听取了群众对指标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昨日下午,市法建办就先期全民征求意见收集情况进行了汇总梳理,通过媒体公布了相关情况,事关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和加强基层法律服务等问题成为群众关心的“十大热点”。
市法建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此次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成都市法治城市建设测评体系最佳建议”,并对建议者以合适的方式进行奖励。同时,在先期群众性征求意见结束后,将进入“成都市法治城市建设测评体系”第二轮专家组的意见征求,最后将在今年5月全面公布正式的测评体系。
热点1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在这次测评指标体系中,事关百姓民生公共安全的食品药品成了群众首先关注的问题。被征求意见的市民群众认为,食品药品事关人们生产生活的基本需求,在法治城市建设中应加大对这方面的测评要求,以体现对老百姓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视。
群众建议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大对食品、药品的监管水平,尤其地处偏远的农村和城郊结合部的地方,同时地方应对食品安全监管进行立法,强化监督执法力度;要将居民身边的工厂环境污染、路边无证经营的小吃摊、违法占用消防通道等公共设施,三餐常用食品,企业守法诚信制度,公开查处违反国家食品、药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假冒伪劣产品的制作、销售,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纳入法治城市建设测评体系重要内容进行要求。
热点2
加强基层法律服务保障
在征求意见中,不少社区基层群众和来自我市郊区县的农村居民认为,基层法律服务是法治建设的生命力所在,法治城市最需要加强的还是“基层实践”。
群众指出,应当将基层法律市场规范程度,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分布比例、投入状况,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发展水平,律师深入村(社)开展法律服务,村(社)律师上岗公示和辖区居民的认同率、指导参与矛盾纠纷的化解比例,村(社)法律顾问的落实以及对律师顾问的服务质量,法律服务咨询渠道的畅通等纳入测评体系重要内容进行要求。
热点3
强化政府依法行政
政府依法行政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领导干部能否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老百姓都看着”。
在征求意见中,群众指出:政府依法行政是法治城市建设的重要基础,政府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执法,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工作手段上最重要的是提高行政透明度,打造“阳光政府”,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畅通公开渠道,尤其是对涉及民生保障类事项要重点公开,重点将征地拆迁、旧城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事项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布,要提前公布拆除违法建设的内容和依据,公开查处和纠正违法行政、越权行政,群众对政府依法行政的满意度等应纳入法治成都建设测评重要内容。
热点4
首先要让人们“住起要有安全感”
安全有序是法治城市的基本形态之一,法治城市首先就要让人们“住起要有安全感”。
群众指出,在坚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刑事治安案件发(破)案、突出治安问题整治纳入测评范围基础上,还要重点把涉“黄、赌、毒”治理,“无毒社区”、“四无村(社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居民住宅区出租户管理,破坏公共设施,网吧安全管理,校园安全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群防群治队伍建设、资金投入,邻里、医患等各类纠纷的人民调解等作为重要测评内容。
热点5
要为困难群体提供“最大生存空间”
法律援助是保障法律公正实施的重要制度设计,法治城市要为经济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提供“最大的生存发展空间”。
群众指出,基层法律援助机构设置、相应人员配置、专项资金投入,法律援助群众知晓率、覆盖面、落实力,对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偏僻山区、农村地区等开展的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经费使用效益和群众满意度,公开见义勇为奖励基金设置和使用等都纳入测评体系。
热点6
从群众感受最强烈的“身边事做起”
基层民主政治是法治城市建设的基础,法治城市要从群众感受最强烈的“身边事做起”。
群众指出,要将基层选举的透明度,村(居)委会成员依据法定程序产生,妇女在基层组织中所占比例,村(居)委会、议事会、村(居)民代表会议、监督小组、村(居)民小组运行状况,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对基层村(社)孤老、无监护人病人等特殊人群的照顾和依法维权,基层公共服务决策、民主法治建设的资金投入,村(社)换届选举群众参与度,群众对基层干部的投诉、意见反馈,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等纳入测评重要内容。
热点7
流动人口“不是旁观者”
法治城市要具有广泛的包容性和参与性,流动人口“不是旁观者”。
群众指出,要将外来旅游、经商、求学、务工等人员对我市社会法治建设的意见、投诉问题的处理,外来务工人员享受同等城市市民待遇水平,外来务工人员依法维权保障,查处侵害外来务工人员利益案件,外来务工环境的动态监督,外来务工人员违法犯罪率等纳入测评体系重要内容。
热点8
法治城市建设评估不搞“自娱自乐”
广泛引进第三方测评才有公信力,法治城市建设评估不搞“自娱自乐”。
群众指出,测评数据要做到实事求是,不能搞“数字政绩”,不能照顾“特权”,不能由政府自身或上级部门组织测评,搞“自导自演”,要积极引进和广泛开展社会第三方测评,测评范围尽可能包括测评体系涉及的各方面,尤其是群众关注的社会法治建设热点问题,测评过程应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邀请媒体和群众代表参加测评,测评方法操作性强、容易理解,测评结果要始终坚持用数据说话、用事实说话,并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及时向社会公布,且第三方测评结果要在测评打分中占有较大权重,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网络征求等形式回答群众对法治城市建设的提问,并积极反馈。
热点9
普法旨在提升“百姓法治意识”
法制宣传要形成强大声势和良好氛围,法治城市体现的重要指标是“老百姓的法治意识”。
群众指出,要将购买社会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外地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及青少年违法犯罪率,新颁布的政策文件宣传,尤其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群众知晓率,法制宣传队伍配备、资金投入,法治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法制宣传次数、覆盖面,法制宣传志愿者及志愿活动,对基层村(社)干部的法制宣传,偏僻山区法制宣传等纳入测评体系重要内容。
热点10
法治城市建设离不开“第三只眼”
各种监督力量的事前事中介入是重要保障,法治城市建设离不开“第三只眼”。
群众建议,要在法治城市建设测评内容和过程中将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为各项监督创造的条件,监督结果的落实效果,以及各级错误决策和事故问题的责任追究结果等纳入测评体系重要内容。
成司宣 记者 朱光泽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