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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私卖老爸小产权房以合同诈骗罪获刑4年

  正义网上海1月2日电(通讯员 宋剑)偷拿老爸的房产文件,复印造假后挂牌售卖,并在诈骗得款21万元后,关上手机逃匿。日前,经上海松江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叶墩有期徒刑4年,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13年11月期间,石女士在上海松江小昆山地区寻觅合适的房产。某天,她在一家知名房产中介公司发现了一套“性价比”极高的房源,面积70多平,而价格只要25万。石女士立刻心动了,当即通过中介找到了卖主叶墩,得知这是一套小产权房。经商谈,卖家答应以22元的价格“出售”。

  11月28日,买卖双方在房产中介的见证下签署了一份房屋转让协议,石女士看了对方的“房屋使用权出让协议”、“购房发票”后,就通过银行转账房款给叶墩21万元,另外1万元押在中介公司。“这房间内还有租户,租期到2012年12月20日,等过了这个时间你再搬进去。”叶墩的这番话让石女士产生了一丝丝疑惑,但叶墩将房门钥匙给了石女士,减少了她的顾虑。

  过了几天,石女士忍不住好奇,决意去房子里看看,后来发现该房子并没有其他住户,于是请人来换房门锁,结果被几个老人阻止了,说这个房子是叶墩的父亲的,后来还出示了一份“房屋使用权出让协议”,姓名并不是叶墩。石女士立刻拨打了叶墩的电话,但总也联系不上,这才发现被骗了,于是报警求助。第二天,公安机关就将涉嫌合同诈骗的叶墩抓获。

  原来,叶墩在外欠了很多赌债,想把父亲位于小昆山一处房子卖了还债。但这套房屋没有他的名字,他就从父亲卧室里偷出房屋使用权出让协议,找了一家文印店按正本格式打印一份,又找人开一张183360元的假购房发票。最后来到小昆山一房产中介,要求低价出售房屋。后来在成功骗得石女士钱款后,把手机关机,将一部分赃款还赌债,其余的用于挥霍。

  叶墩的父亲向检察官介绍:起初他们家住在松江区工业区沈娄村, 2007年时老房拆迁,共拿到拆迁补偿款35万元,其中的15万元被小儿子叶墩拿去还赌债了,他就将剩下的钱全部去买了小昆山的房子,在签购房协议时就写了他、他女儿和孙子的名字,叶墩对这项房产没有权利。不过,基于父子关系,父亲还是请求司法机关对儿子叶墩从轻处理。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叶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据此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小产权房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备案。在高房价的背景下,城市低收入群体买不起高价房,小产权房的低价位就具有很大的诱惑,2013年11月22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紧急通知,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在案发时候,小产权房凭“房屋使用权出让协议”和“购房发票”进行“交易”,政策风险很大。本案中,叶墩伪造相关文书,签订房屋转让协议,诈骗得被害人210000元人民币,触犯了刑法。检察官提醒购房者,遇到明显低于市价的房屋不要急于购买,应注意查看房屋产证和房产登记信息,以免上当受骗。(文中人物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