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刑法罪名 > 交通肇事罪 >

法院规范化量刑交通肇事罪轻判

  金山网讯 “规范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是我国的重要司法改革项目。昨天,记者从润州区法院了解到,在一起交通肇事案的审理过程中,法院改变传统估量式量刑,通过量刑规范化使肇事时未满20周岁的小窦获得轻判,同时避免被判后的民事赔偿成为“白条”。

  今年5月27日下午,无驾照的小窦骑着摩托车与骑自行车的史某发生碰撞。史某头部着地,鲜血直流。史某被小窦送到医院,终因伤势过重死亡。肇事后,小窦主动送伤者去医院,并支付了16000元抢救费用及20000元丧葬费。案件由公诉机关诉到法院后,承办法官认为,如果简单的就案判决,一方面会对小窦今后的人生道路造成阴影,另一方面当事人受到刑事处罚后,可能导致受害人获赔困难的局面。

  为此,承办法官将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的最佳途径,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虽然小窦家庭并不宽裕,还是想方设法先行赔偿了史某家属的部分经济损失,并制订还款计划,将每月工资的60%作为赔偿款。最后,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从轻判处小窦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两年。

  法律专家表示,量刑规范化改革的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量刑活动,规范法官裁量权,同时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引入量刑建议,增强量刑公开性与透明度。此外,明确了未成年犯、未遂犯、自首、立功等14种常见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幅度,选择了常见、多发的交通肇事、故意伤害、抢劫、盗窃、毒品等15种犯罪案件进行规范量刑。

  (王蒙 谢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