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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给本单位职工钱 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
如果该借款经过了正常的审批手续,则不属于挪用。而且,如果你单位不是国有或集体企业的话,也不构成本罪。如果你擅自借钱给他人,应该构成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刑法第272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根据以上内容你可以自己作出判断。
回答时间:2009-03-03 10: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