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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私分国有资产最高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
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颁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文字号】 法释〔2013〕8号【颁布时间】 2013-04-02【实施时间】 2013-04-04【效力...
贪污私分国有资产最高人民法院
谢友林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为依法惩处挪用公款犯罪活动,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就如何认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有关问题作出司法解释。其中,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其他自然人或者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等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贪污私分国有资产最高人民法院什么叫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应该怎么认定?
一、什么叫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我国刑法规定,私分国有资产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谓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必须是在该犯罪活动中有主要决策责任的国有单位负责人或其他领导人员,具体应包括:直接作出私分决定的单位负责人;直接作出私分决定的单位分管领导;参与集体研究并同意研究决定的领导;具体指挥私分行为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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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私分国有资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构成和处罚
一、关于私分国有资产罪是什么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及其所有权。所谓国有资产,包括依法经由上述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国有资产。
例如税务机关掌握着的纳税人依法上交国家的税款等等。国家对单位的财经分配,有一整套宏观管理制度,例如对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国有企业,凡实行承包经营者,国家均试行资金分帐制度:将该企业掌握的资金分为国家资金和企业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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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罪
谢友林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由于刑罚直接关系到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或生命,为了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我国刑法司法解释已达上百条之多。其中,涉及到某项具体罪名的司法解释,将直接决定犯罪嫌疑人的刑期。因此,只有专业的刑事律师才可以全面掌握刑事法律的详细规定,真正帮助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法规名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颁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发文字号】 法释[一九九九]十四号【颁布时间】 1999-06-25【实施时间】 1999-07-03【效力属性】 有效【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已于1999年6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6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7月3日起施行。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五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一九九九年六月十八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一0六九次会议通过法释〔一九九九〕十四号)为依法惩治单位犯罪活动...详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