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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周岁至18周岁青少年犯罪
哪些人不适用死刑,什么人不能判死刑?
怎样办理团伙犯罪的案件?
一、怎样办理团伙犯罪的案件办理团伙犯罪的重大案件,应当在党的方针政策指导下,依照刑法和《全国人a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14周岁至18周岁青少年犯罪
谢友林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对于间歇性精神病人而言,实施犯罪行为时的精神状态,是判断他是否负刑事责任的关键,如果在实施犯罪时,经司法鉴定,精神病人不能完全辨认或者控制自己的行为,则属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不负刑事责任;相反如果经鉴定精神病人犯罪时精神正常,则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14周岁至18周岁青少年犯罪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公安机关如何处理?
一、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刑诉法第1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公安机关如何处理1、对以上六种情形,公安司法机关应在不同诉讼阶段作出不同的处理。(1)在立案阶段,人民法院发现自诉案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受理;公诉案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立案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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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周岁至18周岁青少年犯罪司法鉴定什么意思,不予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的情形
一、司法鉴定什么意思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
二、不予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一)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四)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授予执业证书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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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岁以上犯罪需接受法律惩罚
谢友林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防卫不法侵害超过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是极为复杂的,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节进行具体的分析,确定是减轻处罚还是免除处罚。一般来说,对防卫过当致人轻伤的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如果具备缓刑的,可以适用缓刑,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几岁以上犯罪需接受法律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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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伪造货币罪应该怎么认定,伪造货币罪怎么判?
咨询内容:
律师您好,我朋友是学画画的,他自己画了一张百元钞票,本来想去买点东西试试能不能用出去,他也是为了好玩,结果警察却把我朋友抓了,说我朋友伪造货币。
谢友林律师解答:
您好,很荣幸能够为您解答这个问题。伪造货币罪是指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仿照货币的形状、色彩、图案等特征,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出外观上足以乱真的假货币,破坏货币的公共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一,伪造货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
第二,伪造货币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伪造货币的行为。
第三,伪造货币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单位不能构成本罪主体。
第四,伪造货币罪在主观方面上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根据《刑法》第170条的规定,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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