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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的质证技巧
刑事辩护的质证技巧
讲义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高龙学
一、概述
(一)质证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
如果我们把一份刑事判决书看作高楼大厦,证据就是支撑大厦的砂石、钢材等,质证就是建筑工人对砂石的筛选和对钢材的检验过程。如果不把好质证关,我们的刑事判决极有可能成为一项豆腐渣工程,它能不成为“楼歪歪”、“楼脆脆”吗?因此,质证是确保案件质量的关键环节。近年来,国内影响最大的几起错案,无一不是证据出了问题。
(二)作用
排除虚假证据、非法证据和与案件不相关的证据,达到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的作用,使法庭对案件事实形成内心确信。
(三)质证的法律依据
《刑诉法》、五部委的两个《规定》、六部委《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法、检《刑诉法解释》,尤其应该关注最高检、公安部办理刑事案件的规定,如最高检《办理自侦案件程序规定》、《办理职务犯罪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公安部《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
(四)质证的内涵
在这里,我将从广义角度说明质证的相关技巧。
二、证明标准
五部委关于两个规定的《通知》办理其他刑事案件,参照《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但司法实践中,死刑案件与普通刑事案件证明标准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普通刑事案件采用的是优势证据规则。一方面,是为了有效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另一方面,是为了节约司法资源。尽管司法实践存在上述差异,但作为辩护人,我们应抓住《通知》关于“参照”的规定,扩大我们的辩护空间。注意:《刑诉法草案》增加了“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我们有理由相信,刑事诉讼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司法资源的不断丰富,死刑案件与普通刑案证明标准的差异将逐步缩小,并完全弥合。
三、质证的基本思路
(一)证据的三性,即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
(二)不同种类的证据,质证思路不同
客观证据因其自身的客观存实在性,只要依据法定程序,科学、规范地提取、固定,其对案件事实的证明力不会因人而异。因此,我们在质证过程中,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提问:本案辨认程序存在哪些问题?
电子证据
对有重大疑问的鉴定意见,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四、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