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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揪出在逃毒贩 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
庭审现场
开庭前,旁听群众正认真阅读法律宣传资料。
红网岳塘站4月16日讯(分站记者 何蔚 通讯员 李妮妮)2012年11月15日,毒贩高某在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时被认出为网上追逃的毒贩,警察当场从其身上查获疑似海洛因、冰毒可疑物,高某怎么也没想到一起交通事故竟暴露出自己贩毒的罪行。4月14日上午,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在湘纺中学公开审理了高某贩毒一案,当庭宣判高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高某是湖南省邵阳市人,书念得不多,经常跟着一帮朋友在外混日子。1995年,高某染上毒品,此后,高某的毒瘾只增不减,积蓄也慢慢的花光了,随后便走上了以贩养吸的道路。
2012年5月31日,高某在湘潭一出租屋内将190粒麻古和32克冰毒卖给唐某和杨某(均已判刑),随后被公安机关列为网上追逃对象。在被追逃期间,高某在长沙又先后四次将20克冰毒和90粒麻古卖给吸毒者丑某。11月15日,高某驾驶小轿车在长沙市天心区发生交通事故被民警认出抓获归案,并从其身上搜出疑似海洛因可疑物0.35克,疑似冰毒可疑物0.7克。综上,高某共贩卖麻古280粒(25.2克),贩卖冰毒和海洛因53.05克,共计78.25克。
法院经审理认为,高某明知是毒品予以贩卖,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