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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未满十八岁女孩同居是否构成强奸罪?

回答(8)

自愿的就不构成!与明智未满14岁的女孩发生性关系,不论是否自愿,都构成强奸!

在一些国家的刑法中:一个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同一个幼女发生性关系,不管该幼女是否自愿,强奸罪都成立。 在日本,刑法将“幼女”年龄规定为不满12周岁。在中国,刑法将“幼女”年龄规定为不满14周岁。在香港,刑法将“幼女”年龄规定为不满16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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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构成,于未满14周岁的女孩发生关系,不论她是否同意,构成强奸罪

    针对这种情形有如下情况:一、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女孩,没有违背她的意思、自愿的不构成强奸罪;二、对于不满十四周岁的,如果你明知不满十四周岁,即使对方自愿也会构成强奸罪。

    如果年满14周岁又自愿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不构成强奸罪!就算年满14周岁如果精神等有问题不能辨别的,与其发生性关系不管是否自愿都可能构成强奸罪

    呵呵,回答的总是很周到

    我5识法律,但我觉得要就情况而定.

    热心问友 2010-10-09

    要是自原不是犯罪呀,要是强暴那就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