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媒体新闻 >

新媒体语境下的“新闻”界定

新媒体语境下的“新闻”界定 (2012-08-01 16:55:29)

标签: 新闻定义 新媒体 杂谈 分类: 新闻传播

谭天  刘云飞  丁卯

【内容摘要】新闻定义的考究和争论一直没有断过,在新媒体语境下,新闻传播有了很大的变化,因此,人们更要重新认识“什么是新闻”。本文以客观、发展、全面的视角来探讨新媒体语境下的新闻定义,笔者认为新闻是一个相对模糊的概念,是一个集成的概念,是一个过程的概念。文章试图从客体的角度试图描述“新闻是什么”。

【关键词】新闻定义;新媒体,概念 

不可否认,新媒体的出现,导致新闻传播呈现出碎片化、聚合化、泛在化等特点,这些都指向“什么是新闻”这一最根本问题,由此也引发学界对新闻定义的重新讨论。以客观、发展、全面的视角来探讨新媒体语境下的新闻定义,不仅可以让人们对新闻有一个越来越清醒的认识和科学的界定,更能推动新闻传播学的进一步发展,科学地指导人们的新闻实践活动。

一、新闻定义众说纷纭

近年来的新闻定义研究已经摆脱了前些年“报道说”与“信息说”的单纯争论,而呈现多元化、规范化的趋势:

上世纪80年代兴起的“新闻作为框架”理论,为新闻定义提出了与众不同的思考角度,黄旦教授在对这一理论进行归纳时指出:“1. 框架理论的中心问题是媒介的生产,即媒介怎么反映现实并规范人们对之的理解;2. 怎样反映现实,如何建构意义并规范人们的认识,最终是通过文本或话语——媒介的产品得以体现;3. 框架理论关注媒介生产,但并不把生产看成一个孤立的过程,而是把生产及其产品(文本)置于特定语境——诸种关系之中。”

李希光教授从新闻采写的角度指出:“新闻是经过媒体报道的对不同人有不同兴趣的最新的信息。新闻应该包含‘读者需要知道’和‘读者想要知道’两个方面的内容。”

尹连根博士依托于英国学者斯图尔特·霍尔的呈现说,提出:新闻是“现实权力关系新近变动的建构性呈现”。

近年来,“新闻理论研究开始从政治化走向学术化,从较为浮躁转向相对严谨,研究的规范化提上日程。”迄今为止,学界对事实说、报道说、信息说基本形成比较客观、一致的评价,越来越多的学者接受了新闻是一种信息的观点,新闻从种属上讲属于信息的范畴。新闻定义的研究仍然侧重对新闻本体的研究。但是,新闻本体的研究也有其局限性。陈力丹教授认为,“要想真正探讨什么是新闻,必须探究具体传播新闻的社会文化背景、时效条件。对于日常新闻工作而言,有一个简单的定义是方便的,但是任何一种所谓定义都会将新闻传播现象简单化。在‘新闻’一词之前或之后不断地增减定语或状语,这已经谈不上学术了,应结束这种游戏。”

从发展趋势来看,互联网将成为互动性最强、受众最广、信息承载量最大的传播媒体,新的传播方式将促使人们对新闻定义重新解读。新闻定义的研究离不开与新闻实践的结合,若将新闻定义研究置于当前新媒体语境下,才有现实指导意义。遗憾的是迄今尚无基于新媒体语境新闻定义研究的论文。

既然一时很难说得清楚“什么是新闻”,不如我们换一个思路,调转过来问一下“新闻是什么?”从客体的角度来审视“新闻”, 这种客体性是指与主体相对应的客观存在。笔者认为在新媒体语境下,新闻是一个相对模糊的概念,新闻是一个集成的概念,新闻是一个过程的概念。

二、新闻是一个相对模糊的概念

在传统媒体语境下,报纸新闻、广播新闻、电视新闻泾渭分明、边界清晰,我们已经习惯了一开始就将研究对象进行严格界定,即研究的对象具有确定性。然而,在新媒体中,新闻形式的边界开始变得越来越模糊,“模糊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统一。”目前,人们普遍认为模糊概念有明确的内涵却没有确定的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