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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烟案的非法经营罪如何量刑

非法经营罪“口袋化”趋势的遏制----兼论对《刑法》第225条第(4)项的废止建议

原则的有效执行,通过完善立法及强化司法解释,明确非法经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与量刑情节,把行政处罚程序作为追究刑事责任的前置程序,消除其口袋化之消极影响。对 。不能把非法经营罪当做新的口袋罪扩张适用。。 从北京市法院和上海市法院的成案分析数据中可以看出,对于某一种涉嫌违法或者犯罪行为,如何适用刑法第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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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销售假烟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140条规定,即在2年以上7年以下幅度范围内量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根据刑法225条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实施国家限制或禁止经营的各种 非法经营包括购和销,买和卖,即只要有购回假烟的行为,无论销出还是未销出,就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既遂,如果在购买过程中被查获才属未遂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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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的辩护词

第168页,侦察人员问徐先林,花娟最早是什么时候知道你为许民勇等配送假烟?徐先林答:就是在3月23日凌晨出事后,她当时才知道那些“货”都是 不构成本罪,结合本案的整个事实,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人花娟具有非法牟利为目的,不能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侦查机关在第一次以被告人花娟涉嫌非法经营罪对其实行羁押,被告人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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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劣产品既有已销售又有尚未销售的该如何定罪量刑

的犯罪行为同时触犯了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应以处罚较重的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量刑。余崇地管理的部分伪劣卷烟尚未销售即被 零售价出售,且二者价格差距巨大,可见其在销售方式上零售和批发兼有,所查获的库存假烟今后会以何种方式销售根据现有证据难以确定,因此零售价和批发价均不能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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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领旺等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二审刑事判决书

马庄作假烟包装生意,金领旺给我找的房子,金领旺负责我们福建做假烟人的安全及烟机生产经营。听说金领旺有一部制假烟机在马庄,另外他有两部烟机 刑初字第121号刑事判决第一项对上诉人金领旺的量刑部分;三、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金领旺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00000.00元。(刑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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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海盗窃案—盗窃地方卷烟防伪标识行为的认定

导致不正当竞争。综合以上情节,李某某应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此量刑显然高于盗窃罪的处罚,故应择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3.第三种观点认为构成蛊窃罪。理 、法规还未有所涉及,对其侵害行为如何保护与打击的规定尚为空白,故不宜以非法经营罪论处。李某某前阶段的行为系典型的盗窃行为。其或者趁他人不注意“顺手牵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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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界定法条竞合的基本范围

的假烟,剩余假烟正在积极寻找买主。后经该市烟草专卖局证实刘某并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不具备经营烟草业务的资格。⒇单纯从法条分析,非法经营罪与销售伪劣产品 数形态论》,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年版,第172页。 ⒇汤涛:《副食店囤积假烟销售如何定罪关键要看是法条竞合还是想象竞合》,《检察日报》2006年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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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周鹏等人聚众斗殴等一案

陈督都在新田县老顶锋网吧旁贺光翠经营的商店买了两条盖白沙烟后,被告人王成龙、陈督都等人认为是假烟,并告诉了被告人黄曲。被告人黄曲、陈督都 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判后,周鹏上诉提出:“原判对其所犯聚众斗殴罪量刑过重;对致伤周棋一案应该定性为故意伤害;有未成年、从犯等情节,原判综合量刑过重”;张斌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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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刘云海、王雄伟、杨阿宏、王锋、董航洲、闫朝锋、张耀蒙、赵小刚、袁思雅、曹运...

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证据不足,对被告人刘海娃应以故意伤害罪定罪量刑;关于被告人袁思雅提出她没有参与文长征信息部的经营管理,她不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其辩护人吉 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在第3起案件中,造成被害人轻微伤的后果,故不应以罪追究;关于本案扣押的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非法收益及所生孳息、以非法收益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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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其义、崔兴民、郭廷锋挪用公款案

许纪洲、房向明、毕方俭、陈武聚、李峰、蔡春证实联系销烟及被查扣、销毁假烟的情节;证人牛克洋证实帮助李其义等人在其厂房存烟的情节。7.收缴假 ,经查,被告人李其义、郭廷锋当庭均供认三人合伙经营的事实,且供述在1994年假烟风波平息后三人曾一起商议如何还款的情节;被告人崔兴民在侦查期间对合伙经营亦有多次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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