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成功案例 >

二审 上诉程序

第十六章 上诉程序
民事诉讼程序
民事审判程序
民事执行程序
民事诉讼附属程序
民事争议案件 的审判程序
民事非争议案件 的审判程序
第一审程序
特别程序
普通程序
督促程序
简易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
第二审程序
破产程序
第一节 上诉程序概述
一、上诉程序的概念和意义
–也称第二审程序,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 也称第二审程序, 也称第二审程序 民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 民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依法向 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或变更原 判决或裁定, 判决或裁定,上一级人民法院据此对案件进行 审理和作出裁判所适用的诉讼程序。 审理和作出裁判所适用的诉讼程序。 –意义:首先,对于当事人而言,二审程序为 意义:首先,对于当事人而言, 意义 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更为充分的 手段。其次,对于人民法院而言, 手段。其次,对于人民法院而言,二审程序的 设立, 设立,为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供了监督和指导下 一级人民法院工作的手段, 一级人民法院工作的手段,从而有助于纠正错 误的裁判和从整体上提高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 质量。 质量。
二、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关系 两者的联系: 两者的联系:
–1、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解决的实体法律关系或者 1 诉讼标的是相同的 –2、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存在时间上的前后相继关 2 系 –3、从审理范围来看,第一审程序是第二审程序的基础, 3 从审理范围来看,第一审程序是第二审程序的基础, 第二审程序是第一审程序的终结
两者的区别: 两者的区别:
–1、程序发生的原因与启动程序的主体不同 1 –2、适用的法院与审级不同 2 –3、审判组织不同 3 –4、审理的对象不同 4 –5、审理的方式与审结期限不同 5 –6、裁判生效的时间不同 6
第二节 上诉的提起和受理
一、上诉的提起 上诉是指是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 的裁判, 的裁判,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请求对案件 继续审理, 继续审理,并对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判作 出评价,从而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 出评价,从而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 上诉与起诉的区别: 提起的原因不同; 上诉与起诉的区别:1、提起的原因不同; 2、提起的目的不同;3、提起的时间不 提起的目的不同; 提起的形式不同; 同; 4、提起的形式不同; 5、受理的 法院不同。 法院不同。
(二)提起上诉的条件
–1、上诉必须针对依法可以上诉的裁判提出 1 –2、上诉必须有合格的上诉人与被上诉人 2 –3、上诉必须在法定期间内提出 3-4

上诉必须递交上诉状(书面形式) 4 上诉必须递交上诉状(书面形式)
(三)提起上诉的程序
–原则上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状,法 原则上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状, 原则上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状 律也不禁止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 律也不禁止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 –当事人只能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只能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提出上诉,不得越级上诉。 提出上诉,不得越级上诉。 –当事人向原审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时,应当预 当事人向原审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时, 当事人向原审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时 交上诉费,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 交上诉费,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各方当 事人应当分别预交上诉费。 事人应当分别预交上诉费。
二、对上诉的审查和受理
–(一)对上诉的审查 ( 审查的内容是上诉人的上诉是否符合四个条 件。 –(二)对上诉的处理 (
• 认为上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审理; 认为上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审理; • 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 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 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
三、上诉的撤回
–在第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过程中,如果上诉 在第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过程中, 在第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过程中 人不愿继续进行诉讼, 人不愿继续进行诉讼,或者愿意接受第一审人 民法院作出的裁判,可以申请撤回上诉。 民法院作出的裁判,可以申请撤回上诉。 –上诉人撤回上诉,应当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 上诉人撤回上诉上诉人撤回上诉 申请,该申请既可以用书面的方式, 申请,该申请既可以用书面的方式,也可以用 口头的方式,口头申请撤回上诉的, 口头的方式,口头申请撤回上诉的,应当记入 笔录。 笔录。
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 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 应当作出不准撤回上诉的裁定: 的,应当作出不准撤回上诉的裁定:
–1、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的; 1 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的; –2、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社会公 2 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 共利益或者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的。 共利益或者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的。
第二审人民法院一旦作出准许撤回上诉的 裁定,立即产生以下法律效力: 裁定,立即产生以下法律效力:
–1、第二审程序终结; 1 第二审程序终结; –2、当事人不得再行上诉; 2 当事人不得再行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