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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要件


什么是贪污罪,贪污罪如何界定,判几年?

贪污罪与私分国有资产罪

一、贪污罪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区别国有企业的领导个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用公款为自己买保险,相当于用公款为其应该支付的保险费买...

挪用公款要件

谢友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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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在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企业、股份制公司、企业中,中方和国有资产大都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其财产仍可视为公共财产,即使不占主导地位和控股地位,其中一部分财产仍属公共财产,因此,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吞上述公司、企业的财物,也属于贪污罪。

挪用公款要件什么是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怎么量刑,要判多少年?

一、 什么是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这一罪名规定在我国《刑法》的第384条。所谓挪用公款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从该法条的规定看,挪用公款罪这一罪名主要有以下特征:1、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当然,我国《刑法》第272条第2款还规定了,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挪用资金的行为的,按照挪用公款罪来处理,因此,这类主体也可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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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要件如何认定挪用公款罪,构成挪用公款罪的行为有哪些?

一、如何认定挪用公款罪?认定挪用公款罪,主要是从挪用公款罪的四个构成要件上着手:(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体包括:国有财产的所有权;劳动群众集体财产的所有权;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专项基金的财产的所有权;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运输中的私人财产的所有权;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非国有单位资金的所有权;非国有金融机构中客户资金的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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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量刑案例

谢友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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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玩忽职守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错综复杂,有直接原因,也有间接原因;有主要原因,也有次要原因;有领导者的责任,也有直接责任人员的过失行为。只有在认定玩忽职守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才能构成玩忽职守罪,否则不构成玩忽职守罪。

挪用公款罪量刑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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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什么是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有何区别?

咨询内容:

您好,律师,我们是一家事业单位,在一次财务检查中,发现财务有问题,财务挪用了部分资金另作他用。请问律师,他这种行为是犯了什么罪,有人说是挪用资金罪有人说是挪用公款罪,请问他们有什么区别吗?

谢友林律师解答:

您好,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在客观上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资金的行为,在主观上都是挪用的故意,有时犯罪对象也可能都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

但是,这两种犯罪也有以下主要区别:(一)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

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对象限于公款,其中主要是国有财产和国家投资、参股的单位财产,即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所有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