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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少年犯罪问题的探讨
在我们的印象中青少年时期本来应该是一个人一生当中的黄金时期,一个人在这个时期能否健康发展将直接决定其一生的人生走向。但是近年来,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始终保持一个高发的频率。据有关部门统计,2003年,25岁以下的青少年违法犯罪人员,占全国刑事案件作案人员总数的45%,占全国治安拘留人员总数的33%。1999年至2003年间,青少年罪犯人数增长了4.7%,刑事案件作案率增幅1.4倍。同时,18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上升势头明显,犯罪类型增多。所有这些都表明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目前这一问题已经引起了中央有关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在2004年8月18日召开的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罗干出席会议并讲话。罗干同志指出,加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今年5月,中央专门召开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胡锦涛同志在会上强调要努力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广大青少年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指出:“预防未成年犯罪应结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心理娇治和预防犯罪的对策”。对青少年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因此,对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和成因的分析对我们更好地预防青少年犯罪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 青少年犯罪呈现的特点。
结合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高发这一实际情况我们不难看出,当前青少年犯罪在原有的团伙化、低龄化以及暴力性、突发性、模仿性、冲动性的基础上,又呈现出如下几个新的特点:
1、 连续性犯罪现象突出。对某些犯罪的青少年来说,一般在初次作案得手之后如果没有被发现而得不到应有的处罚,就会使的他们侥幸心理得到强化,从而对物质享受产生了更加强烈的欲望,继而引发连续性犯罪。
2、 因网络或者毒品问题引发的犯罪现象日益增加。随着近年来我国互联网业的快速发展,上网人数不断增长,但随之而来的是因互联网传播不良信息诱发的未成年人犯罪增加了5倍多。另外,由于目前国际上毒品犯罪总体呈现增长趋势也直接导致了我国青少年当中涉毒犯罪案件的增长。据不完全统计,到 2003年底,全国累计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已达105万人,青少年占72%,而且男性吸毒者80%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女性吸毒者80%从事卖淫活动。
3、 犯罪手段趋于高智商化。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某些青少年犯罪分子已经不再满足于以往简单的盗窃、抢劫、强奸等暴力性犯罪,转而投向了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诈骗、制造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伪造各类金融票证进行诈骗等新型的高智商犯罪形式。
4、 因为教育或家庭问题而导致的青少年犯罪呈现明显上升的趋势。据有关调查显示,有26.6%的青少年罪犯来自破碎家庭,有近一半的青少年罪犯没有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5、 闲散青少年犯罪问题凸显。根据团中央对2361名青少年罪犯调查后发现,闲散青少年为1445人,占61.2%,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主体。
二、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1、 社会现实及丑恶现象严重侵蚀的青少年尚未成熟的心灵。
青少年的生活离不开周围环境的引导。
当今社会滋生蔓延着一些与改革开放、发展经济和精神文明建设不相称和丑恶现象,加之一些影视作品宣扬的不正确的思想道德观念以及社会上偷盗、抢劫、黄赌、斗殴、色情等犯罪案件的潜移默化。严重影响了青少年上学的兴趣,产生厌学情绪,经常逃学,使一些青少年整日无所事事,久而久之走上邪道;
2、 青少年自身身体、心理的不成熟性比较容易引发犯罪。
青少年处于少年期、青年初期阶段,其认识、感情和意志上的变化,让他们变得容易兴奋、容易冲动、感情用事,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当面临恋爱、婚姻、升学、就业、交际等实际问题时,产生了一些自我满足的需要。这些正常的需要,一旦受到不良因素影响,就容易陷入危机,可能演化成犯罪。
3、 不正确的家庭教育给青少年造成了难以治愈的人格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