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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构成贪污罪的是?【2012年7月4日】

依《刑法》第382条第1、2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A项中国家工作人员甲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教育专项基金挪用,后携款潜逃,对该公款有贪污的目的,构成贪污罪。B项国家工作人员巡警乙某利用自己代管失物的职务便利,将别人捡到的应当上缴的1万元人民币侵吞,构成贪污罪。C项中国有企业保管员于某利用自己保管仓库的职务便利,采用盗窃的手段将国有财产据为己有,构成贪污罪,而丙某教唆于某贪污,二者构成贪污罪的共犯。D项中,丁某作为国有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将自己代为保管的公款用于非法活动,最终无力归还,而无力归还并非不想归还,而是没有能力偿还,因此符合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B、C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