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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本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忠XX, 男,汉族,XXXX年X月X日出生, 住所:浙江省**县,现居住浙江省**市拱墅区。   被申请人一:辉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浙江省**县,现杭州市**区看守所。   被申请人二:X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浙江省**县,系第一被告人辉XX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   被申请人三:XXX,女,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址:浙江省**县X,系第一被告人辉XX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   被申请人四:媛XX,女,汉族,XXXX年X月XX日出生,住址:浙江省**县,现杭州市**区看守所。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故意伤害一案,经杭州市**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09)**刑初字第XX号判决书、(2009)**少刑初字第XX号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付清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人民币:22000元,但被申请人至今仍拒不执行判决,特申请贵院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事实及理由:   2008年7月26日晚,被申请人辉XX在被申请人媛XX的指使下,闯进了申请人经营的超市,并对申请人进行了殴打,导致轻伤,后经**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申请人同时提出附带民事赔偿,后经**区人民法院认定事实并判决支持申请人的民事赔偿主张,并作出了(2009)杭*刑初字第XX号判决书、(2009)杭*少刑初字第XX号判决书,该文书中认定上述被申请人应赔偿申请人人民币:22000元并判决被申请人互负连带赔偿责任。   但时至今日,上述被申请人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应当赔偿申请人款项的义务。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现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请予以支持。   此致   杭州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09年8月17日   附:**区人民法院(2009)杭*刑初字第XX号、(2009)杭*少刑初字第XX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五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