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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辩护词

作者:陈浅水 提交日期:2007-8-19 17:19:00

正常

| 分类: | 访问量:1986


牐 辩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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牐犚谰荨缎淌滤咚戏ā返挠泄毓娑ǎ江苏苏州丁晓农律师事务所陈丽红律师接受本案被告人家属的委托担任刘某某的一审辩护人,依法出席本案的审判活动。
牐牴赜诒景傅氖率蹈据我国现行法律关于盗窃罪的规定以及本案相关证据来看,被告人刘某已经涉嫌构成盗窃犯罪,理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鉴于被告人已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因此,起诉书指控被告张某某构成盗窃罪没有异议。但辩护人提请法庭注意的是,被告人具有以下法定、酌定的从轻减轻情节:
牐牭谝弧⒈桓嫒舜嬖谧允椎那榻凇T诜缸锵右扇艘虻谌次盗窃未遂被公安机关讯问时,主动交代了第一、第二次的盗窃事实,属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应认定为自首,法庭应从轻或减轻判决。
牐牭诙、案件社会危害性较小。被告人一直认罪伏法,积极退赃,悔罪态度较好。在今天的法庭上,被告人的诚恳交代、认罪伏法的态度也是有目共睹的。而且在事发后积极退赃,尽量减少被害人的损失。辩护人恳请法院在对被告人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另外,就数额上来说,被告人第一、第二次盗窃既遂的财物数额为1321元,就如起诉书中所说,犯罪嫌疑人刘某在实施第三起犯罪过程中,因意志意外的原因而为得逞,属于犯罪未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属于数额犯,依法应以犯罪数额作为判定犯罪情节和量刑幅度的主要标准。因此,恳请法庭依照“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对被告人在法定刑度内酌情从轻判处刑罚。
牐牭谌、从犯罪的主观方面来讲,被告人的主观恶性较小。被告人从未有过犯罪记录,尚属初犯。同时,被告人还是很求上进的,在打工的同时还报名参加了苏州大学计算机专业函授班。但不菲的学费让被告人贫寒的家境与微薄的工资很难承受,再加上正好家里来电话让他帮忙想办法还债,迫于生存压力之下,被告人犯下了令他今天后悔莫及的错误。辩护人通过与被告人的几次接触,深深感到被告人还是个很求上进、很有责任心的一个年轻人,这次犯罪纯属一念之差,主观恶性不大,而且早已幡然悔悟。辩护人请求法庭给被告人一条改过自新的出路。
牐犠凵纤述,鉴于被告人刘宁具有以上法定和酌定的从轻、减轻量刑情节,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不大,恳请合议庭能够对其从轻减轻处罚并建议判处拘役考虑,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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牐 江苏苏州丁晓农律师事务所
牐 律师:陈丽红
牐 2007-08-12


#日志日期:2007-8-19 星期日(Sunday) 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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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属博客:苏州律师陈丽红的法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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