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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职务上便的理解


如何理解盗窃数额较大,立案标准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有何区别

一、什么是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刑法第272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

挪用资金罪职务上便的理解

林高民律师


林高民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林高民温馨提示:挪用资金罪不同的数额,不同的目的将决定是否属于犯罪及其量刑结果。如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才涉嫌挪用资金罪。但是,如果挪用单位资金进行营利活动的,挪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即有可能涉嫌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职务上便的理解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职务侵占判多少年?

一、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 几个问题的解释》(2000.6.30 法释[2000]15号)为依法审理贪污或者职务侵占犯罪案件,现就这类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问题解释如下:第二条 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 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

第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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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职务上便的理解以开办公司名义收受贿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认定

一、以开办公司名义收受贿赂的认定(一)没有向公司投资,而有收益,认定为受贿;(二)有向公司投资,而有收益,但收益明显过高,认定为受贿。

二、受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如何理解1、所利用的职务必须具有合法性。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受贿犯罪时所利用的职务必须具有合法的来源,其所享有的职务必须依法获得,诸如选举、任命、聘用、委派、委托等。

如果行为人所利用的职务不具有合法性,而是行为人因犯罪需要而采取非法手段获得的或是冒充的,则行为人的犯罪不属于职务犯罪,在认定职务获得合法性时,应将其与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职务的情形区别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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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挪用资金中利有职务上的便利

林高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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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专业刑事律师林高民温馨提示:违法所得的财物和违禁品,是否可以成为侵犯财产罪的对象?例如,抢劫或者盗窃赃物、赌资等,是否构成抢劫罪?回答是肯定的。因为,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且违法所得的财物应没收归公或发还被害人。这些行为的本质仍是对合法财产所有权的侵犯,是符合犯罪的本质特征的。

如何认定挪用资金中利有职务上的便利什么是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有何区别?

一、什么是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刑法第272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二、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有何区别?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在客观行为表现和主观方面有相同之处。两者的区别:1、犯罪主体不同。

前者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后者是依法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对于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者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或者借贷给他人的行为,应按挪用公款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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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挪用资金中利有职务上的便利如何正确认定挪用特定款物罪,该罪如何处罚?

一、如何正确认定挪用特定款物罪?(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1、“情节严重”与“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两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仅“情节严重”但未造成童大损害,或仅造成重大损失,但并非“情节严重”,都不能认定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