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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吸毒致幻持刀暴力夺车 法官:不构成抢劫罪
厦门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他暴力夺车,却不构成抢劫罪;他吸毒后疯狂驾驶,却没有关于“毒驾”的法规可以惩罚他。
近日,“毒驾司机”小涂在集美区法院受审。他是一名疯狂的吸毒者,今年27岁,却已有多年“毒龄”;他吸毒后出现幻觉,以为大家都想抓他去戒毒,不敢坐火车,就去抢出租车;他吸毒后驾车狂奔,置他人生命于危境,最终却因找不到高速路口,“莫名其妙”打电话报警自首。
吸毒后抢车 只为看儿子
“我儿子很可爱,我抢车不是为了抢劫,只想开车回家看儿子。”在法庭上,小涂多次为自己辩解说,他的罪行并非出自恶意,而是打算抢车开回老家“看儿子”,这一切都与吸食毒品有关。
小涂出生在外地一个偏僻的农村。在此次案发前,他已经有过犯罪记录,早在2008年,他就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六个月。
小涂交代说,2013年 5月21日,他吸毒后出现了幻觉,还有“被害妄想”,感觉所有人都想抓他去戒毒。这时,他特别想念自己在外地可爱的儿子,却又不敢坐火车去。于是,他预谋“夺取”他人车辆,前往外地看望自己的儿子。
当天15时许,小涂在厦门市火车站附近拦下了一辆起亚出租车。
随后,小涂让出租车开往集美区杏林长途汽车站。当出租车行驶至杏林大桥中段时,小涂突然手持一把小剪刀威胁司机小赵,逼迫司机下车。
抢车后报警 因找不到路
司机被赶下车时极为害怕,连放在车里的手机都没敢拿。小涂等他下车后,就独自驾驶出租车,欲前往儿子所在的县城。
驾车途中,小涂还在出租车上多次打电话联系自己家人,想试探家人态度,看看家人是否也要抓他去戒毒。后来,因为司机的手机一直响,小涂嫌“太吵”,就将手机随手丢出车外。
当日16时许,小涂驾车行至海沧区东孚镇时,就停车打电话报警,并就地等待民警到场。民警到场后,小涂说,他报警的原因只是因为“无法找到高速路口”。
小涂落网后,民警发现,他身上竟然还有一张当日往儿子所在县城的火车票。他说,因为不敢坐火车,才去抢出租车。
经司法鉴定,小涂作案时的精神状况为“使用冰毒致精神病性障碍”。
落网后争议 算不算抢劫?
小涂落网后,针对他暴力夺车的行为算不算抢劫,引发了一场争议。
刚开始,侦查机关以涉嫌“抢劫罪”将他移送起诉。但公诉机关审理后,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
构成抢劫罪的关键之一,是嫌犯在主观上必须有将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目的,如果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其行为就不构成抢劫罪。
因此,在庭审过程中,争议焦点就集中在小涂夺车是“非法占有”还是“非法占用”的问题上。
有观点认为,小涂主观上具有“占有”的目的。因为,他购买了折叠小剪刀准备抢出租车,而且,逼司机下车后又将车开走。
但是,法官审理后认为,小涂夺车,只是意在“占用”,并非打算“占有”,因此,他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最终,法院判决认定,小涂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他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法官说法
不打算占有,就不算抢劫
为什么认定小涂主观上不打算“占有”出租车呢?
对此,法官分析,小涂已经购买了当日的火车票,欲到外地看望儿子。而且,案发前他又吸食了冰毒,导致“精神病性障碍”,出现幻觉及被害妄想;另外,他还在出租车上多次打电话联系家人,最终又因找不到高速路口就直接拨打电话报警。还有,小涂在多次询问笔录里都明确表示,事后打算归还车辆。
这些细节,都反映出他夺车并非意在“占有”,只是“非法占用”,即“暂时使用”。
法官指出,本案出租车经鉴定价值达7万多元,如果小涂的行为认定为抢劫罪,属“抢劫数额巨大”,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罪责刑明显不相适应。
不过,小涂的行为具有相当大的社会危害性,仍应接受相应刑事处罚。法官认为,小涂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构成寻衅滋事罪。
“毒驾”,该当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