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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保护视野下的刑事诉讼程序价值

摘 要:人权保护与刑事诉讼程序价值存在着密切联系。刑事程序权力的行使过程很容易伴随着侵犯人权的可能,尤其是被公认为人权保护最后屏障的司法审判权对人权的侵害会成为所有侵犯人权行为中最大的侵害。在国外,刑事诉讼程序价值包括程序工具主义理论、程序本位主义理论、经济效益主义程序主义理论。在国内,主要有工具性价值优先论和价值层次论。为了保障人权保护下的刑事诉讼程序价值的实现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首先,需要确立刑事程序价值原则一无罪推定原则和裁判者中立原则;其次,需要建立相关制度,建立司法审查制度、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和程序性救济制度;最后,将人权保护入宪问题,即赋予被告人更多的程序性权利,并将其中最重要的权利和程序性权利写进宪法,并建立违宪审查机制,从而达到以宪法基本人权的高度来制约权力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