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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对多名女生做欺骗式性治疗续:警方尚未立案
又有4名上过黄波培训课的女孩投诉曾受到“危险导师”的性侵犯。南都连续两期在深度周刊刊发报道,扯下了活跃在广州各高校的创业培训人黄波的迷人面纱。在爆出他2007年因强奸未遂罪被判刑的背景后,两名受侵害女孩委托“宋山木案”中的受害方律师进行代理,但警方尚未就此立案。
“宋山木案”受害者律师成代理
昨日下午,9名来自广东省妇联、法律界、心理咨询界、高校的教师和学者齐聚南方都市报,就受害女孩诉称的黄波在缓刑期间和之后发生的性侵害行为的法律性质和高校监管等问题提出了看法,并对如何避免熟人性侵犯和受侵害后如何报案取证进行了提醒。来自香港中文大学的博士候选人还分享了香港NGO组织为强奸案中受害人提供支持的案例。
两名受害人的代理律师郭建梅来到研讨会现场,她说已经知道13个女孩在接受黄波培训或为其工作过程中,受到不同程度的性侵害,目前站出来报案的有3人,截至昨日,南都报道的两名女孩委托郭建梅律师及其同事进行公益性质的法律援助代理。
郭建梅介绍,昨日上午,黄波曾因强奸未遂罪被判刑消息见报后,又有4名在外地的女孩向她诉说了早前被黄波以类似手法侵害的过程,其中一人曾要控告黄波但因被威胁未果,目前正在取证过程中,而南都早前报道的一名女孩也受到自称“黄波姐姐”的电话威胁。
多名专家建议警方尽早立案
广东省妇联权益部部长、前检察官杨世强和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徐松林教授均在研讨会上分析认为,近几年出现非典型性强奸案件增多趋势。虽然缺乏证据,但黄波的行为涉嫌强奸,并建议警方尽快立案并对黄波采取强制措施,以避免投诉者受到威胁和更多侵害。
研讨会上,多位专家就黄波在缓刑期间实施性侵害、被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聘为高级讲师等提出强烈质疑。他们认为,有关部门对黄波实行的缓刑考验监督存在问题,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聘请讲师时背景调查不过关,同时认为牵涉其中的二级学院、独立院校在校园监管方面存在漏洞,导致学生接二连三受到侵害。
声音
每个人的一生不可能做到完美,人生总有遗憾,我们是傻过,已经没有得选择,但我们现在可以选择让对方为我们的傻买单,多年后我们回望过去,我们没有再次遗憾,我们没有再傻。我们痛过,但我们要让罪魁祸首也尝尝痛的滋味。收拾起我们的害怕,让我们拿起法律的武器跟他要回公道,让他得到应有的惩罚。给自己信心,也给同样受伤的姐妹信心吧,你们可以做到。
———2007年成功控告黄波强奸未遂的女孩苏琳琳(化名),通过郭建梅律师转告所有受黄波侵害女孩的短信。
有关部门对黄波实行缓刑考验监督时有重大的问题,法律很清楚规定,缓刑罪犯必须交给他所居住地的派出所进行监管,他要明确遵守六个方面的规定,包括外出要进行批准,要报告,定期报告行踪,公安机关还建了他的表现档案,奇怪的是,黄波为什么还跑到广西,弄了这么多名堂,从侧面反映了监管有问题,甚至是失管、失控的。我们值得反思,不能因为错误出现了,又因为这个错误引发了另外的错误,就采取回避的态度,这是有关部门需要注意的。
———广东省妇联权益部部长、前检察官杨世强
六问“黄波案”
1 黄波是否涉嫌构成强奸?
省妇联权益部部长、前检察官杨世强:应以涉嫌强奸罪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