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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申请条件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1、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当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法院可以决定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三)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
2、取保候审方式
取保候审有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方式。保证人保证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提出保证人的方式获得取保候审;保证金保证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交纳保证金的方式获得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的申请程序
1)申请人提出申请。
申请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有权机关7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有权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4、什么人可以成为取保候审中的保证人?保证人有什么义务?
取保候审中,保证人应当必须符合这些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收入。
取保候审中保证人负有一定的义务,主要包括:(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被保证人应当履行的义务;(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被保证人应当履行的义务的行为时,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如果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串通,协助其逃匿或者明知道被保证人逃匿的地点而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的,对保证人应当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保证人有上述行为,且被保证人同时也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保证人还应该承当连带赔偿责任,连带责任数额应当以其保证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数额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