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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1987年07期
【摘要】:正 受贿罪量刑的根据,是指受贿犯罪案件中业经查证属实、赖以确定刑罚的受贿数额,受贿情节以及与之相关的非情节因素等全部事实。由于受贿罪是一种严重破坏国家机关正常活动的犯罪,按照罪刑一致的原则,准确地运用刑罚惩罚收受贿赂罪犯,是同收受贿赂犯罪活动作斗争的重要环节。对于有力地打击受贿犯罪,保护国家机关的声誉,保障国家机关的正常秩序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有着重要的作用。而受贿数额和受贿情节,又是受贿犯罪事实的两个主要的和基本的方面,因此,正确地分析研究受贿数额与受贿情节在受贿罪量刑中的地位和作用,处理好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对于准确地评断受贿罪的社会危害程度,确定恰当的刑罚,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我国法律对受贿罪的量刑,规定得比较明确、具体。1982年3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