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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
你好,我想问问强奸罪是怎么认定的,如果一个女的自愿与人发生性行为,但是过后由于种种原因,否认是自愿的,请问这样罪名能否成立!谢谢,急盼!
新浪邀请广东律人律师事务所陈海航律师回复:
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如果该妇女是未满十四周岁或者是精神病人且处在发病期,那么该男人构成强奸罪,如果该妇女不属于以上二种情况,在发生性关系当时是同意的,事后不同意该男子不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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