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死刑 |贪污罪 |受贿罪 |诈骗罪 |挪用公款罪 |职务侵占罪 |挪用资金罪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合同诈骗罪 |敲诈勒索罪 |非法经营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 |抢劫罪 |绑架罪 |盗窃罪 |强奸罪 |故意杀人罪 |故意伤害罪 |交通肇事罪 |滥用职权罪 |
我和朋友公司签的合同,我用朋友的公司账户买了500万的动产物质,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公司法人拿着我的购物500万发票去银行贷款300万,贷款300万已到公司账户,就是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用我的东西抵押贷款了,我告他合同诈骗,现在以立案拿着我的物质贷款的已明确证实,等待近一步审理,现在钱在公司的账户上,公司不是自然行为人,除了法人会判诈骗罪外公司能判诈骗罪吗?最后公司账户上的300万能以脏款收回吗?谢谢!
Copyright © 2009-2013 广州刑事律师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385号太古汇一座31楼 电话:13322804716
QQ:535576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