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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院对区工商分局两名工作人员以涉嫌滥用


    2009年2月19日,萧山区检察院依法对杭州市工商局萧山分局下属的咨询服务公司的两名工作人员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  
    经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王祖平(男,56岁,系杭州市工商局萧山分局工商咨询服务中心负责人)和犯罪嫌疑人寿晓娟(女,33岁,系杭州市工商局萧山分局工商咨询服务中心会计)在受国家机关委派从事公务期间,于2007年9月,在明知犯罪嫌疑人丁仁友(另案处理)无力支付公司500万元验资款的情况下,超越职权,帮助丁仁友等人虚报注册资金办理营业执照,至案发时,所有股东对该公司帐户资金又分文未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上述两人行为已涉嫌滥用职权罪,萧山区院决定依法对两人立案侦查,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