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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至人轻伤怎么撤案?
其实这件案子很小,就算对方上诉到法院,也并非一无可打之处。关键是对楼主的细节不太清楚。
就算人身伤害致人轻伤也是半年到一年半左右的刑期,对于三年以下的刑期,一般都会给予缓期。
而根据楼主的描述来看,对方告诉的案件为故意伤害,而纠纷原因并不清楚,单方面从楼主的言词可以从正当防卫的角度上来进行辩解。
而将楼主弟弟的刑事拘留的目的,在于加快给予对方的赔偿。至于官司哪一方面赢,由于不清楚案件的细节,还不好说。
但是从目前的角度上来看,已经撤不了案了。但是事情也并非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
因为刑事案件为公诉案件,非自诉案件,上告方为检察机关,而非民事机关。所以不能由当事人决定是否进行撤案。
不过在刑拘期间,检察机关会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相关的上诉材料,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根据楼主的描述,对方无理由先打你弟弟,你弟弟被迫还手从而致人轻伤。而从双方协商的角度上来看,对方获得赔偿,也不打算追究。那么可以找一家律师,并携同对方当事人到当地派出所,加一份笔录:理由为正当防卫使人轻伤的双方协商材料。
一般来说,在公安机关要有一些打点,而这种小案子,公安机关也乐意得些实惠。如果不出意外,检察院得取这份材料后,会做不批捕决定。
一旦检察院做出不批捕决定时,公安机关会在三日内放人。
一般来说,决定执行刑事拘留案件后,相关的办案人员要负担一定的责任,撤销案件的可能性不大。到这一步只能在检察院批捕决定上做文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