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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共有多少条罪名?判死刑的有哪些?
1997年7月公布的新刑法共有452条,其中从第102条到第451条为《分则》,刑法分则共350条,但不是每条规定一个罪名。有的罪名用几个法律条文来规定,有的条文却同时规定了几个罪名。要想数清这350条里包括多少个罪名,比数清卢沟桥上有多少狮子还难。 比如《刑法》第114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性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一条里包括了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毒罪,这很好确定。投放传染病原、投放放射性物质是归入传统的投毒罪呢,还是新设立一个投放传染病原罪和投放放射性物质罪呢?“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是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比如发生了私设电网电死多人的情况,是定“私设电网罪”呢还是定“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97年《刑法》颁布后,确定刑法罪名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热门课题。众多专家投入了“数罪名”的研究,结果和数卢沟桥的狮子一样,每个学者数出来的罪名数都不一样。 法院审判必须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经1997年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51次会议再次讨论,通过了《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确定了413个罪名,并于12月16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的形式对外公布。 检察院担负着审查起诉的职能,检察院起诉也需要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届检察委员会第81次会议也于1997年12月25日通过了《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确定了414个罪名。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对罪名数目的统计非常接近,只差一个数字。但规定的罪名内容却有多处不同。 97年刑法于1997年10月1日生效施行后,为了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同犯罪作斗争的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了《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1998年12月29日)(以下简称《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1999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2001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2001年12月24日),《决定》和《刑法》的三个修正案对罪名有所增减。为了避免检察院和法院对罪名的规定不同, 2002两高联合发出司法解释,即2002年3月26日起施行。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简称《补充规定》)自《补充规定》对罪名进行了以下调整:对11个罪名进行了变更。 变更后为12个罪名。 1.取消投毒罪 设立投放危险物质罪 2.取消过失投毒罪 设立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3,取消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 设立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4.取消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 分别设立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5.取消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设立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6. 取消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设立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7.取消非法占用耕地罪 设立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8. 取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罪 设立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9.取消枉法追诉、裁判罪 设立徇私枉法罪 10. 取消枉法裁判罪 设立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11. 取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 设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补充规定》取消了1个罪名取消奸淫幼女罪 将奸淫幼女行为并入强奸罪 《补充规定》新增加11个罪名 1.第120条增加 资助恐怖活动罪 2.第127条增加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3. 第127条增加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4.第162条增加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财务会计报告罪 5.第174条增加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 6.第181条增加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7.第181条增加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8.第182条增加 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 9.《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增加 骗购外汇罪 10.第291条增加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11.第291条增加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2002年《补充规定》实施后,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终于有了准确的数字,为42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