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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为何绑架罪不能在八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绑架罪的,同样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这在司法实务界也没有疑问。什么是相应的刑事责任,那要看具体的绑架行为,一般来说,绑架行为可能包含:非法拘禁、故意重伤或者杀人、敲诈勒索等行为,但是对于其中的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行为不能定罪量刑,而对于其中的故意重伤或者杀人行为则应定相应的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       也就是说,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绑架行为,无法定绑架罪,却有可能定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其实,这在犯罪构成上也没有疑问,因为绑架行为当中所包含的重伤行为、杀人行为,完全符合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完全符合刑法规定和罪刑法定原则,没有任何疑问,我国实际上也是这么判的。       附《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