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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干部冒领五保户供养金 被认定犯贪污罪

大河网-大河报报道:(记者韩景玮通讯员王群) 民政所干部王志方利用职务之便,冒名领取了24个五保户的供养金11700元。昨日,内乡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志方构成贪污罪,但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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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方原系内乡县马山口镇民政所报账员。2006年上半年,他利用发放五保户供养金的职务之便,私刻了五保户的私人印章,冒名领取了17户五保户的供养金8000元。2007年年初,他将存有7户五保户3700元供养金的存折带回家,并冒名支取1600元。

内乡县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志方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王志方在检察机关未掌握其罪行的情况下如实供述,构成自首,案发后又主动退赃,故依法减轻处罚。线索提供张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