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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法院容留吸毒罪量刑标准青岛刑事辩护律师

[转载]法院容留吸毒罪量刑标准 青岛刑事辩护律师 (2014-05-19 08: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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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法院容留吸毒罪量刑标准 青岛刑事辩护律师作者:

 
      青岛刑事辩护知名律师张振明律师电话:15053214579

一、什么叫容留他人吸毒罪

(一)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概念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

(二)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人们的身心健康。

2、犯罪客观方面

行为人实施了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所谓容留他人吸毒,是指给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场所。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4、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三、容留他人吸毒罪如何量刑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法院在具体量刑时要依据容留的次数和人数确定基准刑,根据审判实践,容留一人一次基准刑为3个月左右。

需要注意的是,成立容留他人吸毒罪,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第二,本罪所称的“场所”,是指一切可供吸毒的空间,比如住宅、旅店、办公室和娱乐场所,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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