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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犯故意伤害罪.目前在看守所里面已经4个月
追问:
问题是现在被打的那个不去验伤.事情是去年4月中发生的.我朋友被正式关押的时间是去年11月份.
回答:你说的没有道理,人家验伤还能告诉你们吗?正是人家找人验了伤才构成轻伤害罪,否则为什么11月份才抓人,明显,开始刑警队认定不构成轻伤害不可以抓人,你们又没有私了,人家可能就找了关系作了验伤认定才抓了人,要不刑警队凭什么抓人?如果认可赔钱私了,刑警队是不会管这种小案子的,明白吗?即使是现在找人沟通也可以私了,否则就需要判刑坐牢.
追问:倘若他真的验伤了.那为什么到现在法院都还没有正式的开庭呢.我的朋友家人也没有正式的接到法院的正式开庭通知啊.好像法院的正式调查时间也已经过了啊
回答:我开始给你讲的很清楚,到现在你还在说法院?你不懂所以分析的就是错误的,这种事公检法不是为他一个人,案子多了,当然时间就会拖下去,不过不超出相关规定,即使是现在案子到了法院也需要分案,阅卷,排期开庭...这都需要时间的,明白吗?再说法院是不会通知家人的!法院只和律师打交道,没有律师自然什么都不知道!关键是案子现在在哪里你知道吗?在刑警队还是在检察院?还是到法院了?
追问:法院了.在等开庭的时间.
回答:如果是这样就指日可待了,法院正常是不会拖得了,就怕法院案子多,另外,如果你们没有请律师是不会知道开庭时间的,只有沟通一下法院关系,提前通知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