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条第一款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一万元以上;数额巨大:十万元以上。
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次数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每增加15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