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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构成要件数量判刑


什么是贪污罪,贪污罪如何界定,判几年?

单位受贿罪如何量刑?

一、什么叫单位受贿罪(一)单位受贿罪的概念单位受贿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

受贿罪构成要件数量判刑

林高民律师


林高民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林高民温馨提示:因为行贿和受贿行为往往同时完成,且《刑法》对行贿罪和受贿罪都作了处罚,因此人们会惯性的认为,只要有受贿罪必有行贿罪,其实行贿罪与受贿罪之间并非必然对应,行贿罪有独立的犯罪构成要件。认定某一行为是否成立行贿罪,不能以是否存在受贿犯罪为前提,而是以刑法的规定为依据。

受贿罪构成要件数量判刑如何做才能没收财产,没收财产的数量是多少?

一、如何做才能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财产具有以下特点:1.没收财产是一种刑罚方法。这是没收财产的法律属性,具体地说,没收财产与罚金一样同属于财产刑范畴。

这一特点使没收财产与其他非刑罚方法划清了界限,同时又赋予没收财产刑具有其他一切刑罚方法的共性,如法定性及强制性等。2.没收财产由人民法院根据法...详细

受贿罪构成要件数量判刑如何计算毒品犯罪的数量,应注意什么?

一、如何计算毒品犯罪的数量在毒品犯罪案件中,毒品是最主要的犯罪对象。在一般情形下,毒品数量的多少与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成正比,即案件所涉及毒品数量越多,表明行为人的犯罪社会危害性越严重;反之,毒品数量越少,则表明行为人的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越轻。

同时,毒品数量的多少与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也同样成正比,即案件行为人涉毒数量越多,一般表面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越大,反之,涉毒数量越少,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也越小。

仅仅就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而言,根据刑法第347条的规定,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无论数量多少,原则上都应定罪处罚,但是,毒品数量的多少却是对行为人量刑的最重要的依据;...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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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

林高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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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专业刑事律师林高民温馨提示:玩忽职守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错综复杂,有直接原因,也有间接原因;有主要原因,也有次要原因;有领导者的责任,也有直接责任人员的过失行为。只有在认定玩忽职守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才能构成玩忽职守罪,否则不构成玩忽职守罪。

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免予刑事处罚什么意思,无罪过事件是什么?

一、免予刑事处罚什么意思免予刑事处罚又称免除处罚、免除刑事处罚,指只对犯罪人的犯罪行为作出有罪宣告,但对犯罪人不判处任何刑罚。

包括两种情况:1、只对犯罪人的犯罪行为作出有罪宣告,对犯罪人不判处任何刑罚,但给犯罪人非刑罚处罚。2、只对犯罪人的犯罪行为作出有罪宣告,对犯罪人不判处任何刑罚,也不给非刑罚处罚,即单纯宣告有罪。

二、无罪过事件是什么无罪过事件是犯罪行为虽然在客观上已经造成了损害结果,但并不是处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法律规定无罪过事件不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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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什么叫免于刑事处罚,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况有哪些?

一、什么叫免于刑事处罚免于刑事处罚是指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法处罚的犯罪分子的一种处理方式。免于刑事处罚针对的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没有产生比较严重的危害的犯罪行为,如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工具,被胁迫参与犯罪,正当防卫过当或者紧急避险而造成重大损失的、没有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中止行为等,都可以采用免于刑事处罚的处理方式,采用免于刑事处罚的处理方式,必须依刑法犯罪和刑事责任的具体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