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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立案程序

交通肇事立案程序

交通肇事立案程序

dreamerbaby  2010-07-13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调解

交通肇事调解

  第十七条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一)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二)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三)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四)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或者调解未达成协议及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肇事处理费用

交通肇事处理费用

  1、处理轻微事故、一般事故不收费。


  2、凡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重大和特大交通事故,结案时交通事故责任者应负责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缴纳交通事故处理费。


  3、交通事故处理收费标准;


  (1)、 重大事故负全部责任的800元,负主要责任的600元,负同等责任的400元,负次要责任的200元。


  (2)、 特大事故负全部责任的1000元,负主要责任的700元,负同等责任的500元,负次要责任的300元。


  (3)、 发生重大、特大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者逃逸的,按交通事故等级收费标准的三倍收取。


  (4)、 发生重大、特大事故责任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影响交通事故调查的,按交通事故等级收费标准的二倍收取


  4、 通事故处理费支出范围:


  (1)用于补充购置勘验现场的勘察箱、照相机以及检验鉴定所需的日暮途穷常费用。


  (2)补充处理交通事故的车辆维修费和燃料费。


  (3)补助因调查侦破逃逸案件或疑难交通事故所需的调查、侦破、鉴定论证等费用。


  (4)支付为处理交通事故而委托其他部门、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检验鉴定的有关费用。


  (5)奖励检举和协助查缉交通事故逃逸者的有功人员的费用。


  (6)事故处理工作其他必须开支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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