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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容留他人吸毒罪量刑与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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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容留他人吸毒罪量刑与定罪
作者:王寅翼 时间:2013-06-07 浏览量 6 评论 0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本条是对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犯罪及其刑事处罚的规定。
本条中规定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是指提供场所,供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这里的“场所”,可以是自己的住所,也可以是其经管的场所,如酒吧等。其重点打击的应是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吸毒提供处所和集中为多人提供吸毒场所的。执行中,应注意掌握好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知某人是吸毒人,而为其提供旅馆等场所住宿,吸毒人在其场所吸毒的,不应按犯罪处理。
根据本条规定,对于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